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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就象那个失忆的阿当说他每天都在北京的天坛放风筝一样,每天,我都会徒步穿过那个开放式小公园。只是,我从来未遇上某个人。但这不妨碍这个时刻成为我一天中最为激情的时刻。一群群老人练太极,遛鸟,散步。 只有我,步履匆匆。我永远不会早起,憔悴着,顶着一头乱发,眼神迷离。每当看到他们,我眼前才一亮,不仅仅是他们身着的大红色肥大的T恤。我几乎业已规划完我的老年生涯。早起,锻炼,呼吸新鲜空气。 只是,我有他们那样慈祥的面容以及内心么。 好象没有。 好象没有人说我是一个好女人。包括瑞安。他说我做人自以为是,读书不求甚解,工作得过且过。还有,性格老气横秋,无法用女人两字来形容我。 说到瑞安,用金庸的小说中某个男主角来形容他,再恰当不过,那就是张无忌。 他很有女人缘,对每个女人都体贴倍至。分寸又拿捏到十分好处,不会让人感觉到殷勤。这样一个男人,从来不缺乏女人围绕他转。 二 我每天的工作很简单,收发邮件,打印文件,管理某个网站的文学频道。工作之余,我就会趴在办公桌上挖地雷。 我很笨,不痴迷任何网络游戏,曾尝试玩过仙剑,绕来绕去,玩不转,就彻底放弃。我真的是一个不美丽的笨女人。 我的眼睛,因为长时间盯着屏幕,干燥而无神。记不清每天要滴多少次滴眼露。而所谓的眼泪,只有在我仰头,水蓝色的液体滴入我眼泪的瞬间,才会流淌下来。 我常常,眼睛疼痛,也不肯离开电脑。我的右肩膀,疼得会麻木掉。可我仍然不会调换一个正确的坐姿。 电脑屏幕上,挂着一个保护屏,瑞安给我买的。认识他伊始,他就建议我去买一个。当他发现他的建议被我视作无效后,就私自买了一个跑来送给我。他到的时候,我正在挖地雷,高级。迄今为止,我挖雷正确的次数寥寥可数,只有5次。我说过我很笨。 瑞安给我创了一个记录,180秒。我欲哭无泪,我的记录是500秒。 瑞安还创的一个记录是五子彩球,2800.我玩了半个月,最高记录是508.我容易烦躁,玩着玩着就失去了耐性,重新开始。这是我糟糕的性格。我总幻想,重新开始,会有一个结局,可事实上,我只能玩到三百多,又聒噪起来。 梦里,都梦见纷杂的地雷在我面前。或者是成行的彩球飘落。 三 我不会做饭,我的晚餐除了泡面就没有了别的选择。所以,要感恩我的工作,使我有一顿丰富的午餐。一般晚饭后我就打开台灯,看书,或者看碟片。逮住什么看什么。胡乱地看,乱七八糟地感慨一番。 不过这几天有了新的内容。我不小心让一块香皂掉入马桶,却没有想到要捞出来,以为会随着水流冲走。但是没有,我开始发现马桶里咕嘟咕嘟地冒水泡。完了,完了。我满屋子转,打电话请教瑞安,得了要领。 用皮抽子抽了好久,那水还是慢慢蹭蹭徘徊不已。 还是瑞安解决的。 那天中午,我正在挖地雷,突然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同事把我送到医院,用我的手机跟瑞安打电话。医生说没有什么大碍,要注意锻炼身体。我不过是低血糖。 瑞安送我回家,随便捣鼓了几下,马桶里的水就哗然而下。他顺便还扔掉了我的半箱康师傅。我躺在床上,坐都坐不起来,无力挽救我的食粮。 我想坏了,我规划的老年[欣赏雨季]生活。说到改变,我不再喜欢帅气的男人,遇见任何一个,我正眼不看,而喜欢丑男人,比如苏永康,比如一直喜欢的罗大佑…… 单位里一位美女狂爱周杰伦,音箱里整天放着“哼哼哈兮”,我竖起耳朵仔细辨认,很失败,听不甚清楚,但是,我比较喜欢那种口齿含混不清,调子慵懒恣意而随意。眯上眼睛听来,很写意的感觉。 只是,他受了小女生们的狂热迷恋,我这老女人,若明说喜欢他,会被笑死。 幸亏,他长得不帅,鹰勾鼻,薄面薄唇,下巴内缩,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俊男胚子。 我就那么听着,别人音箱里流淌出的周杰伦。或者,突然就立在街角,因为对面的音像店里传出来的声音,非常熟稔。 六 与我不同,我的老朋友,阿不,还是喜欢帅哥,一如既往。 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求着,一场艳遇。 我们每天通短信,很多很多的。寂寞吗,孤独吗,一击即中,这样的词汇在我和她之间,有着巨大的默契和共鸣。 然后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她一直一直说,她孤独,灵魂上孤独,肉体上也孤独,所以她是可耻的。 她在上海,做着灯红酒绿的工作,某星级酒店的领班。 跟她说起我离婚的原因,她毫无同情心地歇斯底里地笑,她说太好笑了,简直可以做末流小说的素材,全然不顾我在彼端痛哭流涕。 是在后来,她终于去了香港,我不知道她下嫁的那个人,年岁几何,相貌如何。 E-MAIL常来,说是迷恋上一本书,书名叫做“她比烟火寂寞”。 却说自己并不寂寞,锦衣华服满橱,包裹着一个据说叫做幸福的词。 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她与瑞安,私底下在通电邮。 七 我的体重是一路飚升,从最初的42公斤到47公斤。整整十斤。 我暴吃,好象总是被饥饿感充斥,常常就餐时间不到就饥肠辘辘。瑞安每天唤我运动果然起作用。我开始深恶痛绝一切肉类。很想吐,很恐怖。十斤的肉,好大的一块。 小不说我只是个可怜的孩子,有男人对自己好就开始忘乎所以。 其实我没有,我没有对瑞安有过非分之想。瑞安是一个很随和的人,我说过,他对任何一个人女人都好,包括我。我分不清他对我与其他女人之间的不同。很多时候,与我在一起,吃饭,或者聊天,他常常会接到电话,抛下我,去与别的女人见面。 每次他这样走掉,我都有些心酸,只是淡淡的,萦绕着,挥之不去。我在他眼里,没有什么特别,如果不与他相识,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 瑞安算来该属于中产阶级,不愁吃穿和美女来追。我何德何能呢。况且,林家原已令我心怯。虽不至于棍扫一片,但也属于被蛇咬后怕草绳之类。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 瑞安喝多了酒,半夜三更地按门铃,我头发散乱状如女鬼。开门后他就瘫在沙发上,他说了好多话,可是我听不清,他嘟哝嘟哝着,一仰头,睡了过去,我的那双手,挣扎了好久,才从他那双铁钳般的双手中挣脱出。 翌日,我将他唤醒,他在客厅的沙发上捶肩砸背,睡眼惺忪地,冷不丁地冒出一句:我们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