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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13日晚11点,李黎走进江边那家叫作“花样年华”的酒吧,要了杯Jack Daniel. 12点10分,他再要了一杯。 花样年华的环境其实和名字有很多出入。里面的装修虽然是旧上海式,服务生穿的也是很古典的衣服,但放的却是一些比较暴躁的rock‘n’roll或者rap.那里总是很多人,衣香鬓影,人声鼎沸。胖胖的老板站在吧台后,一张脸笑得像咧嘴葫芦。这一切都和优雅无关。 酒有些掺水。但大家一样喝得兴致勃勃。男男女女在嘈杂的音乐中扭来扭去,衣缝中露出的肌肤散发出赤裸裸的情欲气味。优雅只是一种佐料,一点点便好。如果满杯都是,反而索然无味。 李黎也是花样年华的常客。在这条临江的霓虹招摇到处都是酒吧的大街中,他最常来的便是花样年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最常来这里。这里的酒不好喝,音乐不好听,老板也不过是一个秃顶的胖男人,而不是那些穿着高领旗袍化着精细的妆的美女。但有时候常去哪里不需要一个理由。你可以说他最常来这里,但不能说他最喜欢这里。 忙里偷闲的老板看见了李黎,一双眼睛立即笑得几乎看不到。老板有一种很奇特的本事,每日花样年华中来来往往的男女那样多,但他总是能很准确地记住每个人的名字、长相、职业、嗜好。这也许也是花样年华生意如此好的原因,尽管老板长得对不起观众。 老板自然也清楚地记得李黎。他知道这个看起来有些消沉的年轻人住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以写作为生。每隔两三天他就会来这里坐一坐,有时顺手勾搭一个美眉回去。上次来这里的时候,他说他在写一个感伤的[欣赏雨季]爱情无关,甚至连欲望也不是。只是为做爱而做爱,或者,让身体和心灵、记忆,以及所谓欲望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