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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有此生(长篇小说)2


来源: 爱情小说网  更新时间:08-06-26  阅读量:
 

第三章 色熬
1
在我们所处的九十年代初期谈恋爱,当然不再象六七十年代的青年男女那样,纯洁得连逛街散步时都得保持着适当的、给人的感觉是礼貌健康的距离,而是勾肩搭背、搂搂抱抱,甚至肆无忌惮地于大庭广众之下打情骂俏、亲嘴,以致有许多人就真的如我母亲对我说过的那样,因为这亲密的肌肤相触之中、从感官上获得的满足中,控制不了欲望的澎胀,从而偷食禁果。当然,我们那时的观念虽然较之六七十年代以及八十年代初期的拘谨已经有了极大的改观、开放,但仍然有些偷偷摸摸的,不敢将性犯禁这方面轻易对人言说,也还未开放到好象如今的青年男女一般,只要一对人们公开某某是某某的女朋友男朋友了,就等于说某某就是某某的性伴侣了。我们那时的同龄人,虽然已经有些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相对于我们父辈年轻时来说),但仍然没放肆到但凡确定恋爱关系就等于确定了性伴侣的程度。那时的男生中的话题一般是见对方处上女朋友有一段时间后,问的大都是“开了没有?”或者“有米下锅了吗?”等等疑问式的。不象如今的问话大多是“是不是处的?”或者“她喜不喜欢叫的呀?”等等“正在进行时”的句式了。
所以我和宋云重自从年初开始了真正的地下恋爱一直到方健毕业后我们的恋情开始公开,而且整整持续了一年多,我们的亲热程度也仅仅局限于勾肩搭背搂抱亲嘴,连进一步的比如抚摸敏感部位的举动都是没有的。在这一方面,宋云重倒是挺君子的。我知道他心里当然不是没有想过,但每当他的手在我腰间试探着往上或往下游移之时,他的眼睛都会搜寻到我的眼神,在没有我的眼神许可的情况下,他往往都能克制住自己的双手。
当然,我并不是个不懂风情的人,不是没有欲望之火熊熊燃烧的时候,但我也是一个有着良好家教是一个饱受良好教育的所谓知识分子,对于这些风花雪月的事,自然会分得清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在这个时候是不可以做的。而且,最主要的是,就在我身边已经有很好的反面教材提醒着我,在婚前——至少,在我们的求学期间,是绝对不能发生性行为的。其它道听途说的别班别系的风流韵事——不,可以说风流丑事(因为发生在校园内就变成了丑事了)听得太多了,这些且不管它是真是假,但就在我最好的朋友三点一四王婕的身上,就给了我不少的警醒。因为她出事后的整个过程,我都在她的身边陪伴她、服侍她,她的痛苦她的哀怨,我最清楚不过了。
就在一壶酒与方健他们毕业后我们升入大三的那个开学之初的一个晚上,王婕——也就是三点一四,我的最最死党的朋友,为一壶酒——她的男朋友谢连超献出了自己最最宝贵的处女之身。
那一晚,她回来得很迟,大概都已是凌晨两点多了吧?学校的大门早已关了,她当时肯定是翻墙而入的,这在我们学校里是最普遍不过的现象。这当然不值得奇怪,奇怪的是她回来得也实在太晚了。以致于搞到我们同宿舍的几个女生都因为正在甜甜的睡梦中被她吵醒而颇有微词。而且她回来后却不回到自己的床上睡,而是径直钻到我的床上来。
九月的武汉,虽然已不再如盛夏时如火炉般的灼热了,但气温仍然热得要命。一个人睡觉,在气温已经极其清爽的子夜时分,是一天之中最放松最舒服最佳的睡觉时间,她这么一钻上来,两个人的体温这么一加起来,感觉就不是那么美妙了。所以睡意正浓的我被她这么一贴上来,不一会就感到灼热难耐。虽然有风扇在天花板上呼呼刮风,我还是开始感到自己在冒汗了,自然就把她往床下推,让她回到自己的床上睡去。
可这个三点一四,却偏偏瞪着两只水汪汪的漂亮大眼睛盯着蚊帐顶看,脸上的神情笑眯眯、温情脉脉的,那模样象是在回味着一个什么美好的事情,又象是从天上掉下一个金元宝让她拾到了一样,充满幸福。
“我做了。”三点一四望着蚊帐顶,象是在悄悄告诉我,又象是在喃喃自语。
当时我睡意浓得要命,虽然热。于是一边手在推搡三点一四,一边眼皮象粘上了强力胶水一般,脑里混混沌沌的,意识模糊。
“做了就做了吧,做了就好好睡觉,回到你的床上去,拜托了派姐!”我哀求。
她却不依,偏偏要把我摇醒,并附在我的耳边再一次说,而且要我神志清醒地能够让我知道她在说什么地对我又说了一遍。
“我做了,我终于做了一个女人了。”她说道。
在浓浓的睡意以及模糊的意识之中听到这句话,有好一会儿我仍然反应不过来,就在自己觉得要沉沉睡去的一刹那,我的意识却突然一个激灵清晰了过来。
“什么?你说什么?”我睁开眼睛,直盯着三点一四,“你做了谁的女人了?”
“嘘!”三点一四忙示意我小声,“笨鸟儿,当然是一壶酒的女人了。”
我顿时瘫软睡下。
“你怎么那么笨哪?就这样终结自己的少女时代。”
三点一四却一点都不后悔,还说早知道男女之事是如此美妙难言的话,她说还嫌这日子来得太迟了点呢!这死妮子,整一个骚货再世模样。除了哀其“不幸”,我唯有——睡觉!
一壶酒的工作已经有了着落,单位在汉口,不算太远,可以在节假日里跑来与三点一四幽会。为此,三点一四还特意在外面租了一间民房,在一壶酒隔三岔五的“来访”中,他们俩就在这民房里恣意云雨,就象人家那些恩爱的小夫妻一样。
当然,他们的事只有我知道,三点一四曾再三叮嘱我千万不能透露给别人知道。我当然知道这种事若被校方知道之后的后果,而且我又不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长舌妇,三点一四又是我的死党。我对她说,你管好自己的嘴巴还保险一些。
大概过去了有两个月左右吧,有一天我们在吃饭时,三点一四突然作呕吐状,却又吐之无物。旁边一同学笑说是不是有了呀?周围的人无不哄笑起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三点一四笑叱了那人之后,心里却嘀咕开了。睡觉时又爬到我床上,问我会不会是真的是那个事来了,说她真的不知不觉例假已有一个多月没来了。我这才发觉她的身体真的已有了细微的难以察觉的变化,和平日吃零食时的品种变换,已多由平日的偏甜改为如今的偏酸偏辣了。
虽然我也是混沌未开的不懂男女之事的少女一个,但毕竟关于这方面的书还是看过不少的。对一个自己身边最熟悉的人的变化,平日不留意便也罢了,一旦留意起来,还是不难发现其中许多不同于往日的变化的,哪怕很细微很细微。
我便问她他们在一起时难道没有做预防措施吗?三点一四说曾经有,但第一次的时候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发生的,及后的几次也有用过套子,但那感觉却是一点都不舒服,就象是穿着雨衣洗澡隔着靴子搔痒一般,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就干脆不用了,心想哪会那么巧呢?又不是天天在一起,一个月就那么三五个晚上,而且有时候还排在外边呢!
我当时不懂这么多他们之间所做的事的细节,只是从她的话中知道他们在做爱时是没有怎么做防护措施。于是便说:“那如今的情形又作何解释呢?”
三点一四无话可说。
在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和她一起到医院作了孕检。结果是意料之中。而且按时间推算已有两个多月了,医生说。
三点一四立时就傻了眼。在走出医院大门的那一刻,她的泪就象断线的珠子般滑过她光洁如凝脂般的脸庞,落在医院门前的水泥地板上,嘀嗒有声。
最终的选择自然是堕胎。其实从她一倒上了这个大霉之时起,她就已经别无选择了。幸好如今的社会风气已逐渐改变,医院的妇产科里象三点一四这般年纪来堕胎的可说门庭若市,不会象我母亲曾经对我说过的她们那个年代那样,既要结婚证又要什么什么的,麻烦的要命。如今最多忍受一下妇科医生的几句难堪的质问和几个不屑的白眼之外,手术还是比较容易做上而且是安全的。
一壶酒没有假期,因为就在上个星期天他才来过,在短时间内他不可能再拿得到假,所以三点一四打算不告诉他已经怀孕的事,先行去将手术做了再说。这就不言而明了,自然得由我来陪伴了。谁叫我是她的死党而且到目前为止是唯一的一个知情者呢!
因为做完手术后必须得有一段时间的静养,否则纵使勉强熬得住,日后的身体肯定大受损害不说,单是术后的那个模样,恐怕瞒不了旁人,那样的话麻烦就大了。因此三点一四只得编了一个理由,让她早已作古了的爷爷再多死了一次,选择在周末向班主任提了出来。这样,两头周日再加上中间的六天,她就有了八天的“奔丧”假期。奔丧是不假,但当然不是奔她爷爷的丧,而是为她腹中的那个尚未见过天日的小生命。
所以当我挽扶着她回到她租住的民房里,想到那个可怜的小生命就如此被自己无情地扼杀,三点一四禁不住揽住我啕嚎大哭。令到我也跟着大放悲声。
哭归哭,术后三点一四的身子自然特别的虚弱,少不了要给她补身子。幸好我们广东人对于补身子的汤水是很有一手的。煮饭我并不怎么会,但平日在家里时,我母亲经常熬汤,我还是能够从中学到一些皮毛的。
从医院回到租房后,安顿好三点一四,我收拾好心情,便到菜市场买回熬汤的材料,当然也参考菜谱中关于女人在生产或人流后所需要何种东西来采购。
回到民房,我精心熬制一锅浓香四溢的“十全大补汤”,躺在床上的三点一四苍白的脸上也禁不住漾开贪婪的笑容来。
直到过了八天之后的又一个星期日,看着三点一四在我的汤水滋润下气色已经恢复得比较好了,我才到邮局里挂了个电话到一壶酒的单位里,告诉他三点一四的事。他惊得冒着被扣罚奖金的处分匆匆忙忙就赶赴过来。他当着我的面一个劲地向三点一四赔不是,并对我照顾了三点一四这么多天感激涕零,以致对于我毫不客气的批评也连连称是。
这事过去之后,我要三点一四将租住的民房退了,三点一四犹豫不决,我当时是有点恼火地对她说经过了这件事你还不怕吗?谁知她竟说你没有做过女人你不懂做真正的女人的那种乐趣的,最多以后我一定避着不会再次让这次的事发生就行了。
“真是无可救药。”我气得转过身不理她。
三点一四笑嘻嘻地从背后揽住我,涎着脸说:“鸟儿你就别再为我操这份闲心了,我会掌握分寸的了。”
“难道你就不能不做这种事吗?要知道你现在还是个学生呀!”
“我开始也这样想也这样告诫过自己,可是……这种事……怎么说呢?”三点一四侧头想了想才说,“就好象是一个和尚从小就在寺庙里,从小就是吃斋长大,从未闻过荦味,而且还时常被老和尚告诫着千万别犯戒律,犯了斋戒就是触犯了佛祖,是要打入十八层地狱的。可是有一天他无意之中吃了一个来山上打柴的人给的一个肉包子之后,就忍不住每次下山化斋时,都要偷偷地买肉包子甚至买肉来吃。因为这肉包子的诱惑力实在是无可抗拒呀!”
末了她还唱起了那首《女人是老虎》:“小和尚下山去化斋,老和尚有交代……”
我看着她死不悔改的神情,笑道:“派姐,你知道不知道你现在的神情象个什么吗?”
“象什么?”三点一四反问。
“荡妇!”
“好你个鸟儿,拿我开涮。”三点一四一把逮住我,在我身上乱摸乱捏,“我要象男人一样非礼你。我看你还能不能抵挡得住这男人的诱惑。”
……
2
虽然三点一四经常向我灌输这种“堕落”的教条,并陶醉地向我描述她与一壶酒在一起做那事之时的欲死欲仙的感觉。有时说得兴起还肉麻地搂住我说一壶酒是这样亲她这样摸她。但她毕竟与我一样都是女人,是同性,同性就不能相吸,只会令我混身都起鸡皮,忙不迭的将她推向一边。
但是,宋云重搂住我的时候,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毕竟是一个男人,一个英俊伟岸、又是我深深爱着的男人。虽然我时刻提醒着自己,但理智有时候是敌不过情感的,特别是两人缠绵在一起,而宋云重又锲而不舍地试图用柔情感化着我之时,我发觉我坚守的大堤,许多时候,就象那泛滥的洪水漫溢上来,有一个缺口,就会导致一泻千里,全线崩溃。幸好,我一直都调动着我体内的千军万马,极力地守住那大堤,不让它有那么的一个缺口,哪怕是只有一厘米。
只是,情感的洪水一旦涨潮,而且是日夜不停的汹涌上涨,最坚固的大堤,也都会有缺堤的危险,有时候它不是漫顶的,而是在大堤的根部慢慢的渗透。当人们以为大堤上有坚固的、层层叠叠的紧压着的沙包守护着之时,大堤根部的管涌,却会不知不觉一个又一个地冒了出来。
我意志大堤的管涌的出现,是在我不用穿着薄薄衣衫的夏秋季过去,换上了厚厚冬装的寒风凛冽的冬天。
那是一个周末的傍晚,吃过晚饭后我就躺在床上盖着被子看书,身上只穿了一件高领筒的毛线衣。三点一四以及另两个室友早就不知疯到哪儿去了,反正十二点之前她们绝对是不可能回来的,我正好趁这难得的清静机会好好地看一看刚刚买的《废都》,报纸以及电视里都正在吹得厉害,说这本书当今是如何如何的畅销,好卖又好评。我自小爱书,自然也不会错过这一本如此获得好评的书了。何况贾平凹又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
正当我看得入神之时,门外却响起了脚步声。
该死的宋云重。
都说过今天晚上别来找我,都说我要和三点一四出去的,还是骗不了他。虽然我还未见到他,但我仍然听得出是他的脚步声。而且我的宿舍是处在走廊的最里一间,三点一四她们都和各自的男朋友踩马路去了,不是宋云重又是谁呢?
脚步声来到了门前,或者看到房门紧闭吧,脚步声停了有一会,敲门声还是试探地响了起来。
“依所。”“凤凰。”
自从他到过我家之后,就知道我的小名叫做凤凰,所以许多时候他也学着我的家人以及我小时候的同学那样叫我凤凰,反而慢慢的少叫我的外号了,说我的这个名字好听又好富贵怎么的。
我的心里虽酿满了蜜,但我还是不作声,看他会不会推门进来。
脚步声重又响起,渐去渐远。我微笑着翻过身,背向外脸朝里。我看书就是这个坏习惯,爱躺着看。
就在我正看得入迷的时候,突然有一双手一下子伸到了我的被窝里,搂住了我的身体。
我惊叫了一声。这宋云重,不知什么时候又折了回来,悄无声息地推门并摸到我床边来了。
“我就知道你这死丫头在作弄我。”宋云重一把将我拖出被窝,搂在他的怀里。
“人家不就是想好好的看一看书嘛!都好长时间没真正的看过书了。都是你,整天的缠住我。”我伸手环过他的脖子,把身子吊在他的胸前,任由他有力的双臂把我娇小的躯体揉进他宽阔的胸怀里。
“看电影去好吗?”他在我耳边轻语。
“老土,天气又这么冷耶。”
“新片子哩!听说蛮好的。”
“不去,你就不能陪我在一起好好的聊一聊天吗?”
宋云重勾下头,与我前额相抵,看着我的眼睛说:“好啊,聊什么?”
我笑着打了他一下:“好冷啊!咱们上床再说好吗?”
谁知这死鬼竟然地暧昧地笑道:“上床呀?你……”
虽然我们相爱了这么长时间,而且早在我们开始相爱的第一天,我就献出了自己的初吻,但前边我也说过,我与宋云重所谓的肌肤之亲,真的是仅局限于在亲吻与拥抱,而且,许多时候还是在前后左右都“暗藏”着不安定因素的公园里边,象如今在我们宿舍里完完全全的单独相处,则是少之又少。单独的一起躺在床上(哪怕只是坐着靠在床头),却是自从盘古开天地以来的第一次了。因此,难怪他会那么暧昧。
我狠狠地掐了他一把:“你别往歪里想,我是说上床盖着被子聊天,天太冷了嘛!”
“我也没有说什么嘛,你掐那么大力干什么?”他一把抱起我,把我塞到温暖的被窝里边,而他也脱掉鞋子,钻进了我的被窝。
当我们两张本来嘻笑着的脸庞相对着挨在一起,忽然我就觉得有点尴尬起来了。而宋云重也渐渐的收起了嘻笑的神情,有点不安地看着我。或者是第一次如此的躺在床上吧,大家的心里都觉得有点尴尬。为了舒缓一下这有点紧张的气氛,我微笑着用手摸了摸他的脸。
他没有说话,伸手揽过我的肩膀把温热的吻印在我的额头。也是合该有事,本来敞开着的房门,经一阵风吹过,“嘭”的一声竟然自动的关上了。他要起身去把门打开,我止住了他。
本来我的意思是天这么冷既然关上了就由它算了吧,但或者这竟然给了他某种暗示,接下来他的举动就很有点跃跃欲试的意味了。
男人就是这么的坏。有人说,给你一点颜色你就想开染坊。可现在这个宋云重我没有给他一点的颜色,他也想开染坊了。
他搂着我的肩,自己的身子慢慢往下滑,连带着我也慢慢的完全平躺在床上了。
我都说过,理智许多时候是战不过情感的,特别是好象如今这般自然而然不知不觉之中的。他的双手搂住我,我的双手也搂住他。开始只是互相侧身相对着拥抱、亲吻,慢慢的,他就很自然地翻过身来,压上了也是自然而然地仰卧向上的我的身体上面。
他的手开始游移,从我腰间的毛衣下摆开始,从里面往上游移,一直钻到我胸前的那两座丰满的小山包上。而他的吻,也在我的脸上、唇间颈脖摩挲着往下,往下……而这时的我不知怎么的,连一点点象往时那般推拒都没有。
我的毛衣、胸罩,被他灼热的双手,已于不知不觉间摘掉,丢到了床的一角,同时把我的理智也丢到爪哇国去了。
(嗨!既然是说我所经历的男女之事,我就说得露骨一点吧,按我们广东话说就是“咸湿”一点。反正后来那么大逆“不道”的事我们都够胆做出来了,我还假作正经干什么呢?所以这及后我所说的话,如果觉得我说得太咸湿了,捂住耳朵就是了。)
不记得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有了快感你就喊!”所以,当宋云重的嘴唇一下子叼住了我的乳头,随着那一股如电流般的感觉传遍我全身的时候,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就是人们所说的快感,反正那时的我,禁不住全身的颤抖,双手抱住宋云重的头,口里是欢快得喊出了声的。
他象婴儿吃奶一样,吸吮着我的乳头,另一只手则在我另一边乳房上揉搓、抓捏。
“不要,不要……”
说是不要,但说出来的声调却已是如梦呓般的呻吟了。
在他的吸吮与揉捻之下,我早已全身柔若无骨,完全瘫软在他的身下,纵然床上的被子不知何时已退到了床下,而我的光着的上身完全裸露在冬日寒冷的气息之下,但我没有觉得丝毫的寒意,相反却是滚烫得仿如身处火炉之中一般,血脉贲张。
真的要感激我母亲要我时刻佩戴在身上的那一粒铅笔头大小的、呈葫芦形状的金坠子。如果不是这一粒用红头绳系在我腰间的小金坠,我想我也要象三点一四成为一壶酒的女人那样,在这一种情形之下,在这一刻,成为了宋云重的女人了。因为那时候的我,早已经不知身在何处,不知自己是在干着什么了。
当宋云重的手崩开了我裤子的扣子,我那包在裤头里的那一粒用红头绳系着的我私下称之为“金腰坠”的东西就赫然蹦跳出来,呈现在宋云重的眼前。
在那一刻,宋云重象是愣了一下,反正他就那么停了一下,并问我:“这是什么?”
我亢奋、迷醉、游离着仿如飘在云端的意识,这才随着他的这一声问话,有了那么一刹那的停顿,睁开了眼睛。
“什么?”我呢喃道。
“这一粒东西。”他用手指捻了捻那粒金腰坠。
我脑海之中立时就浮现出那一次我母亲对我的谆谆善导与告诫,意识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我这是在干什么?
我一个激灵猛扎起身,拉过已有三分之二掉到地上的被子拥在胸前。
“不要这样,不要!”斩钉截铁的语气,同时眼神也异常的坚定,当然当中也带有几许惊恐几许慌乱。
而此刻的宋云重仍然没有在亢奋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一把扯开我拥在胸前的被子,并喘着粗气道:“你要我此时此刻怎么放弃!”并不顾一切地又扑了过来。
“啪!”
随着一声响亮的耳光,我和宋云重都同时呆住了。他捂住脸,而我则捂住口。或者双方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的一记耳光。在我挥手而出的时候,我真的是连自己都想不到我会掴他一巴掌的;而他,或者也想不到,也或者是被我的这一巴掌真正的掴醒了吧?
我们就这样互相对视着呆了十来秒,最后都异口同声地向对方说了句对不起。
当然,他的道歉是冒犯了我;而我的道歉是那么重地掴了他的那巴掌。
我把他的头又揽到我的胸前,抚摸着他脸上被我刮耳光的地方。
“我们从今后的举动,就只能局限在今天这个区域里,”我轻轻吻他的脸庞,“直到我们成为夫妻那一天为止,好吗?”
“你是怕我们以后会象那些露水鸳鸯一般,会分开吗?”宋云重将脸埋在我仍然裸露着的胸前,轻声问道。
我摇了摇头,说:“我并不是怕日后你会不要我,如果真是我们缘分尽了要分开,我并不会介意你是否占有过我而怨恨你玩弄我的感情。只要如今的我们是真心的就行了,纵使日后真的分开了,我知道,我们曾经真心地相爱过,就象如今。我之所以不能让你闯这最后的一道防线,是因为我们还在读书,我们真的不能在这个时候,过早地涉足这一方面的事,你明白吗?”
“对不起!我也明白。只是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这么控制不住自己,我是不是很坏?”
“别傻啦,我不怪你,毕竟我们已经是成年人了,谁没有七情六欲?只是我们往后,真的不能发生好象一壶酒和三点一四那样的事。这就是我们的底线,在咱们结婚之前。”我用手在腰间比划了一下,末了又补充了一句,“最起码,在我们完成学业之前。好吗?”
宋云重恨恨地、用尽全身力气地把我箍得喘不过气来。
“救命啊!”我大叫。
“嘘!别让人听见。”
我们家乡有句俗语,叫做“头斋易戒,二斋难熬。”这话主要就是指男女性事这方面的。意思就是指没有尝试这男女之事之前的单身阶段,虽然免不了也有生理上的正常反应和需求,但正如三点一四所比喻的那样,和尚没有吃过肉包子之时是不知道肉包子的好吃,而尝试过了,就很难会将这一美妙的感觉从脑海中挥去,一旦没有肉包子吃了,隔上不久就会浑身不自在了。
虽然我与宋云重二人没有冲破那最后的底线,但仅此而言,就已经令得我们对这“肉包子”的香味念念不忘,就算没“钱”去“买”,没有勇气去“抢”来尝上一口,总要站要这包子的边上,闻一闻那诱人的肉香。对于我们当时的情况来说,这也是一种解馋的方式吧!所以,每当宋云重的手不安分地游向我的胸部之时,我已不再象我们最初恋爱的第一年那样拒绝他了。而且许多时候,我还较希望他能够抚摸我揉捻我而暗暗地迎合着他。当然,我从没主动地让他这样做。毕竟我是一个女人,许多东西都不能让女人来主动的,对吗?否则我就真成了一个荡妇淫娃了。

3
我就这样沉醉在与宋云重的缠绵热恋之中,就差点将我的高中同学陈创忘记之时,却收到他的来信,才又让我重新记起我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同窗六年的好友,也可以说是异性知己,按如今的说法就是蓝颜知己。
人们说的重色轻友,象我如今这般不知算不算得上呢?毕竟在我未爱上宋云重之前,对陈创的情感是那么的朦胧,为他,就算说不上朝思暮想,也可算是牵肠挂肚吧!如今为了爱,将这样的一个好朋友就如此冷落了。我细一想,才发觉我真的好长时间没给他写过信了。而且这一年多来,经常是收到他好多封信之后,才偶尔回上一封,而且还是非常之简短,与当初的厚厚一叠信纸的长篇大论婆婆妈妈相比,可说是天壤之别。当然,他知道我、正确一点说是确认了我与宋云重恋爱之后,信也慢慢来少了许多,而且之中的语句、篇幅也逐渐的缩短了。
他就是这一种人,他知道我们之间已经是不可能成为恋人之后,他不会一下子将这种关系表露出来。壁如一下子来信少了或者语气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不会。而是逐渐的、不露形迹的,慢慢淡化。慢慢的。
当我捧到最新的这封信的那一刹那,我确实是感触良多。也为他的良苦用心而暗叫惭愧。毕竟是我的知己,那一刻,我真的是觉得我与他的心是如斯相通,达成默契。
都是这该死的宋云重,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我或者真的会与陈创成为很好的一对也说不定。真的,人世间,是很难能找得到能够如此默契、心灵相通的朋友的。而这种朋友一旦是异性,就会极其自然地发展成为恋人,甚至蒂结连理。
但当我折开信,我的心立时就有点欣喜,那奇怪的迁怒于宋云重的逻辑思维才又重新纠正了过来。同时心里的那个欣慰与放松啊,可以用酣畅淋漓来形容。
陈创说,他准备在即将来临的春节期间,结婚了。信中并夹寄有一张他与那女孩子的照片。
那女孩不算漂亮,相貌略微显得有点于普通,身材比较墩实。按我们乡下那种庸俗点的说法,就是能干活能吃苦耐劳,而且最主要的就是,作为女人,这种身板特别的好生养。这是我们乡下对于这种身材的最欣赏的描述了。
所谓各花入各眼,陈创选择了她,自然有他自己的理由,毕竟恋爱结婚这种事,作为当事双方才最清楚自己适不适合幸不幸福,作为外人是不能拿外貌来对人家评头论足说人家到底配还是不配的。
但我细究我之所以对陈创的婚姻是如此欣慰,并不是认为他找到了如何美貌或如何如何贤淑的妻子,而是为他选择了结婚这事情的本身。原来我一直担心他会执着地爱着我,一直走不出我的牵绊。当然我并不是担心我自己会心猿意马脚踏两船,但我却是一直担心着陈创的。毕竟,他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而且是知道他对我的那一份情意,虽然他从没正式向我表白过。我真的担心他会如此一直选择沉默下去地暗自煎熬。他的性格我知道,他一旦知道我爱的是宋云重之后,他绝对不会将那层纸捅破,绝不会向宋云重发出挑战,说什么公平竞争之类的话的,他只会选择将爱深埋心底,选择与我继续保持着从前一般的关系,他不会令我为难。因为他了解我,六年的同学,而且是无话不谈的好友,有什么不了解的呢?他知道我既然选择了宋云重,他再插足进来也是白搭,还有可能令得我们彼此更加尴尬,甚至永远失却往日亲密融洽的彷如兄妹一般的那一份感情。况且,相识相知了那么长的时间,要成为恋人,早就会成了,哪里还会等到今天、等到今天我选择了宋云重之后呢?
我真的非常明白非常洞切陈创写这封信时的心境,明白他终于走出了我之于他心灵的羁绊,选择了他在相片中相拥着的这一个墩实健壮的相貌平平的女孩之时的决绝心境。他信中引用的一句西方格言就很好地概括了他时下的对于我,以及他选择的这位女孩子的心境。他写道:“为爱而爱,是神;为被爱而爱,是人。我想做一个最最纯洁最最执着的神,但是,人生一世,活着并不只是为了自己,也要为自己和亲人、父母以及自己的至密好友着想一下,比如你。所以,我选择了做‘人’。而且,被爱,也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爱。多少人,既得不到‘我爱’,却又太过执着地去追求,结果到最后连‘爱我’都得不到。如今我既然已经能拥有其中之一了,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为我祝福吧!凤凰。”
凤凰是我的小名,是我读初一第二学期之前所用的名字。后来老被一些调皮的男同学笑我是得志的山鸡,而且自己当时也觉得这凤凰的名字俗气,便由凤凰的“凤”字拆开的谐音“又几”,自己改的名字叫“尤姬”。一来这名字包含了我父母二人的姓氏在里边,“杜尤姬”,“杜”是我父亲,“尤”是我母亲,“姬”是我自己喜欢的名,三位一体,我一直都为我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而满意不己。我父母知道后也没持什么异议,想来他们也都很满意这个名字。
我自然会为他祝福,而且是真真正正发自内心的最最衷心的那一种。
但是宋云重却不这么看。他认为,如真爱一个人,就算对方不知道自己在爱着对方,也一定要找机会向对方表白,就算对方已经有所爱的人了,也一定要与此人展开公平竞争,直到自己的爱真正对自己说选择的不是自己之后,才算了却心愿,从此忘却,另寻所爱。象陈创如今这样连表白都不表白就选择退缩,他不赞同。
我说:“可是他明明知道我和你已经在拍拖了,而且他自忖自己的条件比不上你,他选择了知难而退,难道不对吗?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搞到大家都不开心,连朋友都没得做了,这是我们双方都不想看到的。”
“可是,你对他说过你不爱他了吗?”宋云重问我。
“没有,他都没有向我表白,难道我巴巴的走到他面前说我爱的不是他吗?”
“就是嘛!都没有亲口说,怎么知道就一定没有可能呢?如果他早点鼓起勇气向你表白的话,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吧?”
“虽然如此,可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有着那么一种默契,他知道我和你的关系之后,就算当面对我说了,也是白搭的,那只会徒增烦恼,制造不和谐因素,何苦呢?于是干脆不说还好。”我叹了口气,“唉!缘份这东西,真怪。说真的,我和陈创相识了那么长时间,而且是那么好的关系,都成不了恋人,我只认识你一个多月,就已经开始暗恋你了,你说,这是不是上天早就安排好了的呢?”
“对,上天给我出了个难题,送给了我一个这么可爱的你,我该怎么庆祝?上天也给你出了个难题,送给你这么一个忠诚的我,你该如何应对?”
我心里灌满了蜜一般,靠在他身上,轻轻的摇晃着,说:“你好忠诚吗?你身边那么多的娇莺粉蝶围着你转,谁知道你究竟对谁忠诚呀?”
他轻轻的搂住我,仰起脸看着满天的繁星,却轻轻地唱起了歌:
“云片片飞飘飘去,
从前事始终都念记,
漫漫长路与你,
永远是两心双双靠倚。
身边风急雨骤,
沿路里伴随相依,
都有我共行穿过暴雨。
奉献了你的爱,
早已是播种在我心里,
我盼得在明日,
果结实甜蜜花更丽绮。
梦幻里把心思倾诉,
直待到惊醒不说别离。
如我要再爱恋再爱也是你,
不需多挑选,
到天尽头都陪着你。”
这是王建业的《再恋还是你》,是我们广东乐坛在音乐冲击波里推出的可说是第一代自己的歌了。因为我读的是广播专业,所以对于电台的动态还是比较留意的,特别是我们广东这方面的信息。毕竟我们毕业之后,有很大的可能会在家乡就业,如果能真的找到对口的工作,日后对于流行乐坛的动态必须要熟悉才能够对自己的工作有所支持。而且,象我们这般欢蹦乱跳的年轻一代,有几个是不喜欢歌的呢!所以当宋云重刚刚唱起这首歌的前两句,我就能接着和他一起唱了。此时此刻的我们的心境,就真的如这歌词所描述的一样,或者,我们双方都凭借这首歌来向对方表露这一份爱的承诺吧。
春节期间,我和宋云重都应邀出席了陈创的婚礼。陈创的婚礼是按我们中式的而且还是我们家乡的风俗举行的,不象如今的年青人的婚礼,又婚纱又花车,完全是照搬人家西方的那一套。
真的,我不喜欢西方的这一种婚礼方式。其他的不说,单说酒席方面,就没能显出和睦亲切的气氛。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按照定好的时间,一起到酒楼里一窝蜂似的,吃过之后就各自散去了。我们乡下老式的婚礼就不同了。那时虽然有许多人都行西方的婚礼,但行老式的仍然很普遍。
这种老式婚礼与如今全世界都仿而效之的西方婚礼有着很大的区别。在结婚的那一天,大概中午时分,新郎就在一个他的长辈的陪同之下(这位长辈多为他的叔叔或伯伯之类,我们那儿称这人的身份为客郎,而新郎则叫做新客),到新娘家去接新娘。当然少不了礼节上的彩礼。待新郎到了新娘家,去拜过新娘家的宗祠之后,新娘才与陪嫁的嫁妆还有送嫁娘一起,出发往新郎家。而新郎则要留在新娘家吃一顿新客饭后,才和客郎一起回到自己的家。如果新娘家距新郎家路途比较遥远的话,就得需要早一点出门迎娶新娘了,否则新娘进门的吉时错过了,会被看为不吉利,对日后的生活也有许多阻滞等。不过如今的年青人出来闯社会打工,认识的人再也不比从前的青年男女处对象一般,总是在自己住地左近的村子,再不就是邻镇隔镇,很少有出县的,除非在县的边界地方的村上的人。如今打工已经成为了农村中大多数年青人谋生的一种手段,在工作中所认识的人之中成为夫妻的已再不是新鲜事了。所以这一结婚习俗也都与时俱进地悄悄的、自然而然的发生一些细节上的变化。壁如新郎不再用到女方迎娶新娘了(如果路途真的很遥远一天之中赶不上来回的话),而是新娘早就事先住进新郎家,到摆喜酒的那一天,再到镇上或某个什么有旅馆的地方开间房,到吉时由女方的亲人送到新郎家,而新郎这边接新娘的仪式却是没有丝毫改变,仍然可以按照当地风俗来进行。
陈创的妻子听说是广西平南的,所以他应该不用到女方家里去接新娘,因为在当天里赶个来回,纵使时间够得上,也辛苦得够呛,而且所请车辆的费用也自是不菲。因此想来,这新娘应该早就已经是进了陈创的家门了。
所以我们高中时的那一班好同学便议定,尽量早一点赶往陈创家,赶在天黑之前。当然,宋云重也与我们高中时的同学这一堆人一起,参加陈创的婚宴。因为陈创也发有一张请帖给宋云重。毕竟他还是我的男朋友呢,而且最主要的是陈创也认识他。陈创是心思很细密的一个人,他知道如果不顺便发一张请帖给宋云重的话,我肯定会说他小气。所以宋云重也有幸与我一起参加陈创的婚宴。
这里还要说明的一点是,我们这儿的喜宴与前面所说的西方的喜宴有所不同的还有就是亲戚朋友进酒席时也不一样。西方喜宴是所有亲戚朋友一起,在同一时间入席,而我们这里则不是。
我们这里的喜宴大都是宴请全村所有男女老少,在喜日的前一天下午,所有能干活的成年人必须加入到准备工作之中,以便次日大摆宴席之时可以有条不紊地应付来访的亲戚朋友。到了大喜之日,亲戚们大抵在中午前后便陆续来到,村上的这些人便负责酒席中的接待、安排工作。大抵等到亲戚来得有十桌八桌,便安排他们入席,酒宴开始。而后面来的亲戚,则需要等待下一轮的酒宴了。这样,每一轮十围八围(视主人所宴请的亲戚多少或者主人所在的村里的台凳桌椅能开多少围而定),待到所有的亲戚都已经露面并酒足饭饱之后,这酒席的工作算是告一段落了,余下的只有新郎的同学、朋友了。这些宾客才算是真正的宾客,因为前面的是亲戚,属于亲,不属于朋。我们那儿叫这种宾客为贺客,是来对主人的喜事儿道贺的。当然,亲戚也属于来道贺的一种,但那多是一种血缘的仪式上的维系,是一种人情债的付出或偿还。说真的,这一种关系的酒席,有许多已经相隔了几代的亲戚的眼中,均将之视为偿还上几代的人情债,有那么一部分生活还过得不太滋润的亲戚当中,确实在接到这一种请柬之后,会产生这么一种心态的,是有那么一点无可无不可的无奈在里头。(当然到了时至今日的二零三六年,人们的生活水平都普遍提高了许多的今日,那又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了。)
只有贺客,才是真真正正的想来喝这一杯喜酒的,如果主人家忘记宴请某一位朋友的话,这位朋友多半是不好意思去喝这一顿喜酒的,会认为这位主人家把他不当朋友看待。但过后如见到这一位马大哈的新郎朋友,自然会对这位马大哈埋怨一番的。而这位新郎多半得另外在某时某地补请这位朋友一顿,还得不断地陪上十好几箩筐的不是才算罢休。因为在喜宴上贺客的那一种欢乐的气氛,是其他纵然多少星级酒楼里都找不到的。这就是区别。
我们作为贺客的入席时间,多半是在所有的亲戚都吃罢散去之后,天色开始暗下来的华灯初上时分。各路贺客纵然互相不认识,而请柬上无论有没有注明入席时间,但大都约定俗成般会在这一时段来到主人家里,就象白天的那些各路亲戚一样。
而我们贺客进入主人家的仪式与亲戚们的到来又有所不同。亲戚来时只是带着我们那地方的风俗所需要的礼品诸如谷子酒面之类,而贺客则是几个或十几个做一堆的,凑起钱后,众人议定买什么时尚的送礼佳品后(大都是毛毯、电风扇等主人家日后能用得上的日常用品及家用电器之类,再不就是用钱在一张红纸上贴成一个双喜字),就将礼物买下(这买礼物的钱是很小的一部分),再留一些封红包,余下的全部用来购买鞭炮,待到了主人家的门前时,便开始燃放,是为“贺”。这才是贺客的最主要内容,也是整个婚宴之中除了新娘敬茶时的最大看点。
我们乡下但凡有喜庆事都要放鞭炮,这也是一大特色。亲戚来喝喜酒也会放鞭炮,但那只是象征性的放一两串。只有我们贺客,才能凸现这真正意义上的“贺”。
所以当我们在街上大肆搜购鞭炮时,宋云重不解地问买这么多鞭炮干什么。我微笑着对他说天机不可泄漏,到时你就知道这鞭炮的精彩作用了。他也没再多问。
但当我们于夜幕降临之时到了陈创的家门口,那些男同学手脚麻利地把鞭炮拆开,并将一条条长长的鞭炮横七竖八地摆放在陈创门前的空地上时,宋云重终于意识到这是风俗使然,也高兴地帮忙把鞭炮的封纸拆开,把鞭炮摆放到地上去。
当鞭炮遍地开花时,宋云重也如我们这些女同学一样,惊叫雀跃、躲避……
鞭炮燃过之后,我们一班人就踏着满地的红纸屑、踏着满地的欢欣及喜气,在门口陈创以及他的家人的迎接之下,走进他的家门。
我们是所有贺客之中来得最早的一批,及至鞭炮的轮番响起,贺客总共有四批。我们是最早的也是人数最多的一批,总共有二十多人,凑在一起有整整三桌席,连其他的贺客一起有近八桌。这在当地的诸如陈创这么普通的人家当中,也算是比较壮观的一支队伍了。往常的通常也只在四五桌左右。我在吃着瓜子的时候,听见一旁侍候我们贺客的几个主人家的厨房人员说:“这么多贺客,新娘收的红包肯定不少了。”另一个说:“红包当然不少,但不知道这些贺客在喝新娘茶的时候,会有多少的刁难呢!”
我们这里的习俗与别的地方不同,一般别的地方搞气氛往往是在闹洞房之时。我们这里不时兴闹洞房,洞房是人家小两口的事。我们闹气氛的时候,主要是在新娘给贺客们敬新娘茶的时候,当然,往往出难题给新娘的大多是与新郎特别熟特别要好的同学或朋友,而其他邻村的例排贺客大多是说几句笑话逗趣一下新娘,让旁观者开上那么一下怀笑上那么一下也就算了,因为他们知道主角不是他们。
所以,今晚这酒席的精彩好戏自然落在我们这班高中的同学当中了。因为我们这一班人数众多又都是青年男女,正是喜欢哗众取宠的年龄,至于陈创的初中的那十来个同学,一来全都跟我们高中这班大都认识也同过几年窗,只是没有读或者到别个学校读高中而矣,早已拼入了我们这几桌当中了。另还有他打工时认识的朋友,虽然也都是年青人,但多是别的地方的人,不一定知道我们这儿的风俗习惯,所以大抵也不会搞什么气氛,新娘把茶敬上,他们只是乖乖地学着前面的人一样,规矩地端起茶杯喝茶,然后又接过新郎双手递上的喜烟,点燃,复又坐下,看旁人也重复着他们的事情,或者继续吃菜、喝酒。
陈创知道要攻克我们这一“高中帮”亲非易事,所以敬茶敬烟故意将我们放在最后面。这是每一个结婚的人都会这么做的,因为这一关他早就预料到了,所以就象解放军同志的攻坚战一样,先清理容易攻克的、没有什么抵抗能力的“外围据点”,最后才是城坚壁厚、装备精良的大城市。
所以,当新郎新娘在拉娘婆的伴随之下,敬完那几桌贺客之后,最终走向我们这一大帮“刁蛮分子”的时候,新郎陈创与我们对视的眼神之中,透露着心照不宣的“尽管放马过来”的骄气和张扬,显然他心里早就已经做好准备了。
当然,我们这班人当中也是早就议定该由谁做主角,不能每个人都给出难题,那样的话二三十人挨个儿的磨,不但会误了新郎新娘的良辰吉时,也会显出我们是真正的故意刁难了,那样的话,就不是搞气氛,而是捣蛋,会惹主人家不快,结果就适得其反了。
新娘敬茶的第一个,不管她那杯茶递向谁,此人都会率先发难,“不肯”喝那头一杯茶的。要不然,他肯定会被我们这后面的一班拼命起哄,嘘他个半坏。所以陈创选的这第一个,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
所以,他挑的突破口就是刚好坐在靠着人行道的桌角的宋云重。因为他估计宋云重不懂得我们这儿的风俗之中的奥妙。
我心里暗叫不妙。因为当时我们只顾着买东西等,竟然忘了宋云重不知道我们这儿的习俗。
果然,当新娘端着茶盘,上面有两杯加了糖的、代表甜甜蜜蜜的糖茶向宋云重福了两福,并娇声软语地说“请宋大哥喝茶”时,不知就里的宋云重举手就想好象邻桌的那些贺客一般端茶喝之时,我的所有同学们一下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因为宋云重虽然与他们算做所谓的认识,但大家都是只有在这次集中的时候才认识的,甚至有大部分的人都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最多记得的是凤凰的男朋友,也大多不知道他是哪里的人。如今见这阵势,始知他不懂。一下子都不知该如何应对陈创这突如其来的一招。
“慢着。”情急之中,我站了起来,止住了宋云重,对陈创说,“我们这一大班老同学,你都不先敬我们,反而敬一个你认识得比我们迟的新朋友,新郎官,你这样贪新厌旧,可不是好事情唷!特别今天正好是你的大喜日子,贪新厌旧这个词可不能在今天这个时候实施的呀!各位老同学,你们说对不对?”
同学们这才反应过来,自然全都附和着我,说不能贪新厌旧,不能第一个先敬一个才认识不久的新朋友。搞到宋云重有点呆在当地,讪讪地看着群情汹涌的我们。
我怕宋云重误会,忙附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他这才明白,而且他的反应也挺快的,忙笑着对陈创说:“新郎官,我很想我们这一桌之中我第一个喝这一杯新娘茶,但你的老同学们不同意,说我跟你的交情还够不上第一个喝,怎么办?”
陈创笑道:“这只是一种仪式,和交情无关。反正赏脸来到寒舍喝这一杯薄酒的个个都是贵宾,而且个个的交情都一样的深,不分先认识还是后认识的。你们说对吗?”
陈创说到最后的这句话时是脸朝向他身后的“助阵团”——他家里的兄弟叔伯等说的,他们这一帮人自然附和陈创,以壮声威。
但无论如何,我们这帮人是不肯如此善罢甘休的,陈创自然得另想办法。我们一会说先敬班长,却被我们反驳说几年时间,班长换了好几个,先敬哪个班长?只好又说先敬年纪最长的,这下更不好说了,谁知道我们这帮人之中谁的年纪最长呢?就算知道,也不会一个个的说出来比较。
这样几桌子轮盘般转了一圈,陈创与他的新娘子还是没能找到突破口。到最后,他一眼瞥见我们这帮人当中最娇小的我,径直引着新娘来到我面前,说:“凤凰,你就别再推了,思来想去,我觉得还是你最该先喝这一杯。”
“为什么?看我好欺负是吗?”
“我哪里敢欺负我们的小公主呢?只是因为你和我相识的时间比这一班同学可说是最早而且同窗时间也是最长的一个,而你又是我们这班人之中最小的一个,有这么多的班中之最,你不先喝谁先喝?”
“最小的一个,不见得吧?你问一问他们,谁最小?”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你站起来,看是不是你最小个子?你还是小孩子,如果不先给你喝,呆会看见别人先喝了你哭鼻子怎么办?”
“我人小并不代表我就是小孩子呀?你不能先敬大个子的呀?”
“不行,就是你!”陈创装作发恼的样子,“谁叫你是小孩子。”
可是我才不吃他的这一套,继续说我的,谁知言多必失,被他抓住了尾巴。因为我说:“见我小个子就说我是小孩子呀!那只不过是我小时候家里穷缺吃的我才长的这么小个而矣,说不定我还比你年纪要大呢!”
“那就更要先喝了,这说明你后天营养不良,要先补一补,这一杯新娘茶很好营养的,快喝了。”
陈创的话音一落,登时引来哄堂大笑。令到我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好好我先喝,新郎官下命令了,不喝不行啊。但你得问一问他们有没有意见才行。”时间已耗去不少,而且任何事情也得有个度,我开始找台阶给双方下,毕竟后面还有不少节目呢!我总不能真的招惹陈创他们家里人的嫌烦吧?
“没有意见,谁有意见谁先来喝了。”陈创说道。
同学们自然会知趣,见好就收,纷纷说道:“我们没有意见。”
“没有意见那我就喝了?”我双手接过新娘敬上的茶,故作正儿八经地象那些规矩的“前辈”一样,轻轻地呷了一口。
往往在这样的一种时候,嘈杂的人们才会有那么片刻的安静。陈创的弟弟正端着相机站在一边准备拍照。正在我刚呷下第二口茶的时候,宁静的人群当中不知是谁突然在静下来的这一片刻时间里响亮地、一字一顿地叫道:“陈广临。”另一把声音立时接上口:“别——”
刹时间,我身后边的一大班同学登时哄堂大笑,连陈创也禁不住笑了出来。我含在口中的茶水也“噗”的一声喷了出来,若不是本能的往旁边转过脸,茶水就得喷向我面前的新娘脸上了。
这里有一个典故。那是我们读高三的时候,在一节语文课上,班主任在讲课途中,见到大多数人都心不在焉的,便说要提问。班上所有窃窃私语者或开小差者立时全都静了下来,等待着老师的提问,因为谁都明白,如果再骚动不安的话,肯定被老师点自己的名。所以那一刻,课室里静得连掉根针下地都听得见。班主任用目光梭洗了一遍,约有那么三五秒,才在全部人都静下来的时候叫出了一字一顿的“陈广临”三个字。就在她的话音刚落之时,不知班上哪个同学恰在此时“别——”的一声放了一个响亮的屁。全班同学立时“轰”的大笑起来,连老师也忍俊不禁,无声地笑了。最后连提问也没有继续。这件事从此在我们班上成为了笑话,但凡一班人在一起而且又嘈杂不休,突然间的静下来之时,肯定会有人想起这件事,会学着当时班主任点名时的语气读出“陈广临”这三个字,而肯定会有另一个甚至好几个人接上口“别——”的一声,这时候,知道这个典故的人自然忍不住轰然大笑。想不到竟然在这种场合这个时刻,哪个促侠鬼会想到这一招。虽然事隔多年,我们这一班当时亲临其境的同学仍然笑得满地打滚。
仪式就在如此开心欢快的气氛中进行着。偶尔有一两个站出来刁难一下新娘,惹一阵开心的笑声。就在一个同学要求新郎新娘必须在一张条凳上从两头对着走过而且不摔下来才肯喝茶时,宋云重忽然俯在我耳边对我说,要那位同学不要玩这危险的把戏。因为他看得出新娘已经是玉身有室的人了,一个不小心从条凳上摔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当时半信半疑,心想你怎么知道新娘已有身孕了呢?听他如此一说,再细细观察了一下,果然有些不同。于是便走过去对那个善意刁难新娘的同学耳语了几句,那同学才又转换了另一种形式。
当一个同学把一支牙签刺着一粒瓜子核放在中间,要新郎新娘二人一人咬一半,而一对新人不得不躬身听命去咬那粒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瓜子核,四片嘴唇碰在一起,照相机的闪光灯“咔嚓”一声,人们发出了善意的笑声之时,宋云重偷偷地在桌子底下握住了我的手。我捏了一下他的手,报以会心的甜甜一笑。

 

4
因了陈创的这个婚宴,宋云重得以与我高中的这一班同学也很快的相熟了起来。他就是这样一种豁达、豪爽且待人热情,又不失幽默感的人,是很容易与人交朋友的,不论男性还是女性。我的同学纷纷说我找了个好男朋友,有那么一两个女同学还不乏带点酸溜溜的语气对我说真好福气呢。
当新娘敬完茶回洞房之后,我们只吃了一半的酒席自然还要继续下去。这其间,男同学们有好几个开始斗酒,而我们几个女同学还有一些不喝酒的男同学自然在这其间互相说些关于别后的这些年来的种种所经历的人或事。
因为宋云重是我们这班同学之中唯一一个由自己的恋人带来的“外人”,而且他又是特别有人缘的一个人,自然成了我的那班爱喝酒的男同学攻击的对象。无论他如簧巧舌加上我的伶牙利齿,终究还是有许多的酒推之不掉。饶是宋云重酒量还可以,及至酒席接近尾声,他还是开始有点头重脚轻了。所以当最后人们尽欢而散,宋云重还坚持要自己开摩托车回去,我们这一班人自然不会放他走了。
出得门来,经冷风一吹,他便开始连走路都摇摇晃晃了。我只好叫一个男同学开着他的车载我们俩人到附近的一家旅馆开了间房。本来有好几个家离这儿近的男同学都叫我和宋云重到他们家里去,但我想他都喝醉了,到人家家里过夜出洋相终是不好的。便回绝了。结果有好几个已经如陈创一般踏入社会加入了打工大军的同学也随我们一起在旅馆里开了几间房,通宵的打麻将。一来趁这机会叙叙旧,二来也可以在我有需要时有个照应。
宋云重在车上时还有点意识,及至我们几个人把他扶进了旅馆的客房之后,他早已经呼呼大睡得好象一头死猪一般了。
我朝我们教委大院的看门的陈伯打了个电话,叫他告诉我父母说我今晚不回家过夜了。因为他们是知道我今晚是去喝陈创的喜酒的。明天回去再随便朝他们撒个谎,多半不会深究。
幸好宋云重醉后只是睡觉,并没有呕吐,倒没有给我带来什么麻烦。看他只是睡,我还跑到隔壁去看同学们打麻将什么的。一直到三点多钟,我的眼皮已经重得用棍子也撑不起了,便对他们说你们继续玩吧我可要睡了。说完就要往床上摊。他们纷纷要我回宋云重身边去睡。我则解释说我和他虽是恋人但还未发展到同居的程度。
“什么呀?你跟他到什么程度你也得回去他那儿,我们这几个都是男生,别说你男友要你看着,我们打到眼困时也要睡的嘛,再说我们唏哩哗啦的你在这里睡也睡不踏实呀!走吧,什么年代了,再说就是此地无银了。”高大伟说。
“你在这儿睡?等你睡熟了难保我们这几只色狼不把你给撕来吃了?”唐勇朝我嘻皮笑脸。
“你敢?”我朝他瞪了瞪眼,“不欢迎就直说嘛!”
我拿起床上的一个枕头扔向他们,朝他们吐了吐舌头,还是回到了宋云重的房中来。见他睡得正沉,便扒到另一张床上,连衣服鞋袜都没脱就睡着了。
奇怪的是,自从我爱上了宋云重之后,就算是在最初的暗恋阶段,每天对他都是牵肠挂肚思念如潮,但在晚上的梦里,却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他的身影。可是今晚,我的梦中却第一次有了宋云重。
我的梦境之中的内容竟然是也如陈创当晚结婚之时的情形一样,我和宋云重在婚礼上向客人们敬茶,被客人们捉弄刁难,非要我们当众拥抱并亲吻对方才肯喝我们给他敬的那一杯新娘茶,我们拗不过,也如陈创的妻子一样与宋云重拥抱并亲吻对方。然后那梦中的镜头就象电影拍摄之中使用的蒙太奇手法一样,一下子就跳到了我们洞房花烛之中的内容了。宋云重依然在温柔地吻着我,我当然也热烈地回应着他,然后他就将我抱上床,替我轻轻地将衣服除掉。
然后,我心中就期望着他能象平时我在书中所看到的描述人家洞房花烛时一样,把我变成他真真正正的女人。但是他没有,只是不停地抚摸着我亲吻着我,我有点急不可待地对他嗲了声:“你快点嘛!”
然后我就忽然的醒了过来,眼前果然是宋云重。他正拥着我,躺在温暖的被窝之中,脸与脸几乎是贴在一起,正笑微微地看着我。看到我睁开眼睛,在我唇上印了一个吻,问道:“你叫我快点,干什么呀?”
那一刻,我还未完全将自己从梦境与现实中分离开来,听到他真真切切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我揉了揉眼睛,才意识到刚才的情形是在做梦,而现实中,却与梦里头的情形是如此的接上卯了。就象庄周与蝴蝶,哪个是真,哪个是梦?
“告诉我,你刚才叫我快点,到底快点什么?”宋云重有点不依不饶。
我在他怀中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用手掌揉了一把脸,意识才算真正地恢复了过来,想起了昨晚的事。
我一惊跳,忙侧过身问宋云重:“你的酒醒啦?现在几点了?”
“九点多了,烂睡猪!”
我朝窗外看去,早已是太阳满窗。
我忽地看到床头椅子里的我的外套以及牛仔裤,猛一惊,忙掀起被子看自己的身体,还好,还穿着毛衣毛裤。
宋云重见我的举动,不禁笑了:“放心吧!我的姑奶奶,没有你的许可,我吃了老虎胆也不敢呀!”
“那你为什么擅自脱我的衣服?”
“你看你的外套多脏,就这样睡!懒猪。”
“人家昨晚真的是好困嘛!三点多了才睡。”我忽然想起隔壁的高大伟他们,忙催宋云重过去看看他们在干些什么。他这下才知道并非仅我们二人来酒店。于是起身出门,一会回来说他们睡得正沉呢。并拿过桌上的早餐,我这才发觉自己早已是饥肠辘辘了。
靠在床头连脸都没洗,我就狼吞虎咽地把早餐吃完。看看还有时间,酒店是中午十二点之后才清洁退房。我伸了个懒腰说还要睡一下。宋云重倚在我的身伴没有吱声,只是笑咪咪地看着我,眼神很是暧昧。
我想起刚才的梦境,不禁感到脸上有点发热,而且有点不好意思了。宋云重自然会对我的微妙变化浮想联翩,而且他会精准地解读我眼中的意思。但是他没有点破,而是不失时机地用肢体语言来表达来回应。这一方面,我们之间确实是相当默契的。
在他的爱抚之下,我自然不能故作矜持,毕竟我们有好长时间(差不多有两个多月了吧)没有在一起“亲热”过了,无论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对于我们俩之间的那一种特殊的亲热方式都有着渴求。所以,当他象以往我所熟悉的那般熟谂地除掉了我的上衣以及胸罩之时,我是极其顺从地迎合着他的,象以往那般的“半推”都没有推一下。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环境以及气氛,与以往我们的每一次都有所不同。以往虽然都是在比较安全的环境之下,大都是在我的宿舍里我所算准的安全时间里进行,但心里毕竟多多少少会有着一点点醒觉的,谁敢担保没有哪个莽撞鬼突然的闯回来拿个什么呢?可如今却是在酒店的套房里边,除了服务员到时间来收拾房间,事先都会打个电话来问询一下提醒一下时间,所以我们完全不用担心。
也或者是基于这一因素,我的心是完全放松了警惕的,以至于连对宋云重这方面的平日的“警惕”也放松了。所以在他的亲吻抚摸之下,我以往一直没有被他脱掉过的裤子,也轻易地被他除了下来,第一次我赤条条地显露在他的眼前。
当然,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什么,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就象是水到渠成一般。我当时的心里一点一丝的危险意识都没有,反而在宋云重将他自己的衣服除掉的时候,我还下意识地帮他的忙呢。这在以往我看到他要脱衣服之时,是十分警觉地问他要干什么的。
当我们俩都赤条条地躺在被窝中紧紧地搂抱在一起时,我分明感觉到他那男性如钢铁一般的刚硬。可他并没有象一般书中所描述初尝禁果的男人一样,急切地迫不及待地进入我的身体,而是仍然象我们以往亲热那样,用他温热的吻在我身上游走,用他柔情的双手在我的身上抚摸,在我的胸部揉捏。直到把我的欲火引的熊熊燃烧起来,他似乎还不知道,还在继续着这——后来我才从某些性学杂志中知道这一过程叫做“前戏”——的动作。
在后来我真正成为他的女人、并于男女之事懂得而且享受了许多之后回想,他也是一个未接触过这一类事的人,怎么这么懂得关于调情、关于前戏之事呢?是不是在我之前与哪一个女人已经有过了这方面的事了呢?为此我曾不无醋意地不竭不休地缠问过他呢。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在他的抚摸揉搓之下心底下埋藏得很深的、而且是从未出现过的欲望之火已经熊熊燃烧起来了,可这个宋云重还没有停歇的意思,我却是有点急不可耐了,虽然我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但还是懂得男女的所谓交合,是必须要男人真正地进入女人的身体才算是完成,可他这样怎么能算得是呢?我有点恼怒地捧住他的脸让他的吻停下来,让他的脸与我相对着,他这才小心翼翼地压上我的身体。
可是我的心却扑通扑通的跳得很是厉害,我当时真的是既强烈渴望他进入我的身体,又怀着万分的恐惧怕他真的进入。可以说当时的我的神经紧张到了极点——对,极点。(在以后回想当时的情形,用这个词来形容最是恰当不过了。)所以当他的硬如铁棒的阳物就要进入之时,我不知是恐惧促使我下意识的闪避,还是感到疼痛会就在这一刹那产生的预感的促使下闪避,反正在那一刹那,我的腿突然曲了起来,脚用力一撑屁股一扭,就将宋云重从我身上掀一下来。
“不要!”
“你干什么?”宋云重低低地吼了一声。
“不要!”我依然在他耳边娇喘。
“为什么?”
“痛!”尽管我那时候并未体会到疼痛,但仍然害怕听三点一四所说的第一次的那种撕裂般的疼痛突如其来。
“不行,这下说什么也由不得你了。”宋云重又翻身压了上来。
就在这时,房门“笃笃笃”地响了起来。
“谁呀?”
我和宋云重都异口同声,只是我与他的有着迥然不同的语气。我的语气之中蕴藏渴望已久的期盼和无以言状般的感激与欣喜;而宋云重则是无可奈何的绝望和懊丧,当然,最显然的还有点歇斯底里的恼怒。你他妈的这敲门声来得还真不是时候。
“我。”门外传来一高大伟的声音,“我们准备走了,你们走了没有?”
“哦!我们也正要准备退房了……”
我话音未落,宋云重捂住了我的嘴,他怕我说出让他们先等一等的话来,而他们会真的在门外等那就有点滑稽了。而事实上我当时真的是正想说让他们在楼下等我们一会,我们一并吃中午饭的。
我从宋云重恼怒的眼神里得意地笑了。不过拨开他的手之后,对门外的高大伟他们说:“不过呆会我要和云重到广州去,你们就不要等我了,要不你们也一块去广州好吗?”
或者是看见我们迟迟不去开门,高大伟他们已经估计到我们正在干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事实上我们还真的是在干着见不得人的事儿呢!只不过不是勾当而矣。哈哈!)所以他们在门外把话传了进来:“不了,我们哪好意思做你们的电灯泡呢,我们不妨碍你了。我们走了,回来再联系。”
脚步声渐去渐远。伏在我身上的宋云重脸贴着脸与我对视着。见到我狡诘的笑容,他有点恼怒地狠狠在我肩头咬了一口。
我大叫了一声,却得逞般灿烂地笑了。
他有点懊丧地趴下身。我把他的头揽在胸前,嗔怪道:“傻瓜,你发什么狠呀!我们得要多谢他们的这及时的敲门声才对,我们真的不能在现在这个时候做这种事,你明白吗?”
宋云重侧着身子紧紧地拥着我,我们光着的身子紧紧地贴在一起,我光滑的大腿仍然感觉得到他男性之物的坚硬与挺拔没有丝毫的减退。
“我明白,只是,此情此景此时此刻,你要我如何克制,如何——?”他低低的哀叫。
我忽然想起曾经看过《金瓶梅》里关于男女之间的人们所谓色情堕落的性事描写。这里我要说明一下,我这么详尽地向你们描述关于我和宋云重二人之间的性事,并不是受到了被许多人认为的、特别是老一辈思想保守的人称之为秽书淫书的《金瓶梅》、《红楼梦》之类的毒害,才会如此括不知耻地在这儿对自己的私事津津乐道。其实《金瓶梅》是在于荒唐以及人们之所谓的荒淫之中蕴藏着许多人生的哲理、人情的世故世态的炎凉;关健在于阅读之人的真正着眼点在于哪一方面罢了。要不然时至今日,《金瓶梅》非但不再被禁,光明正大地由出版社发行登上了正规的新华书店的书架之上,还堂而皇之的被诸多专家学者们成立了什么《金瓶梅》研究学会等等呢!宋云重在看过了《金瓶梅》之后也曾于书的后扉页上写了一首《忆秦娥·读〈金瓶梅〉后感》。词是这样写的:“西门事,人道万恶淫独好(读HO),淫独好。偷妻骗妾,取巧夺豪。 犯淫欺财犹有善,乃为朋党言义道,言义道。孰料炎凉,报在身后!”
我不懂得如何去评论此书的精华所在,但宋云重的这一首《忆秦娥》在我眼中,的确是道出此书另外的一种读法的。
不知不觉扯远了,还是说回我与宋云重吧。
当时我看着宋云重如此压抑的神情以及他哀求的眼神,确实于心中是万分不忍。既然我让我们双方都脱得一丝不挂的相拥着躺在一张床上,又不让他实行一个有着正常而且旺盛的生理需求的人的性生活权利,确实是极其残忍的。所以当我脑中一霎间闪过《金瓶梅》中潘金莲“欢喜爱把玉箫吹”的情节之时,心想既不能让自己在如此的情形之下失却处女的贞洁,又能让自己心爱的人能够释放他蓄满于体内的汹涌激情,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如《金瓶梅》之中所说的“吹箫”、现在性学专家们口中所说的书面词谓之“口交”了。因为男人只要能够得到释放,就会自然减去许多不能承受的生理压力。因此当时的我没有丝毫的犹豫,翻身就把宋云重压在我的身下,然后,我用手握住了他坚如钢铁一般的生命之根。这是我认识了他并且有了这许多次的我们之间独特的亲热方式之后,第一次看见、并且如此近距离正视他的这个命根子。
宋云重明白了我的意图后,他只是稍微下意识地抵抗了一下,身子立时就舒展了开来,并且在他口中轻轻呼出的一声“啊”之后,我立时就感觉到了他全身的肌肉刹时变得如棉花般的松软,以及如温暖润滑的牛奶般的柔和,继而又会在一刹那间,绷得如被紧紧压到底而舒张不开的弹簧,蓄满力量,轻轻一碰就会“嘭”的一声弹开一般……
如此数度转变,忽然间,他紧紧的抓住我的双手,全身僵直,一动不动的。我就感到了有一股温暖的、带着一种如海风般腥咸、如断茎的青草般青涩、如春天田野里新翻泥土般甘苦、又似夹杂着一丝破壳鸡蛋般的清香的男性的力量,在我的口中、在我的脸上、在我的颈项、胸乳之间,如花一般——绽放!

 

第四章 婚姻
1
宋云重说,在我们近两年的相恋时光里,他曾无数次于幻想中虚构着我与他最终相溶在一起时的情形,但没有想到过第一次赤身相对,他作为男人的第一次喷射,会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绽放。我当时问他,没能真正地与我相溶到一起,是不是觉得有点遗憾。他说他不但没有怪我不肯奉献,而且非常的感激我肯为他作出这样的一种作为一般的女人都不肯作出的牺牲。(哈哈!他把我的这一种投机取巧——我真的是认为自己是在投机取巧——说成是牺牲!)我当时真的是禁不住哈哈笑了出来的。真的,我在作出那样的举动之时,心里确实是抱着一种取巧的心态的。他说,据他所知,一般的女人都不肯这样做,纵使她的男人要求她这样做也不肯,原因是认为这样很脏。我便问他怎么知道其他女人不肯为自己的男人这样做呢?他便说他从许多的已婚男人当中平日谈论的话题中得知的。唉!男人!怎么这种事也能随便拿出来与人谈论呢!当时的我真的是重重地、无比痛心地叹了这么一口气的。并问他会不会也如这种粗俗不堪的、喜欢将自己的性事拿出来炫耀的卑劣男人一般,将我们之间的这种事说给别人听呢?他当时掐了我一把,说我是那样的人吗?我问他会不会也认为这样是很脏。他说这算什么脏不脏的,说只要是双方都情投意合都觉得自己是心甘情愿,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毕竟于许多的性教育书藉及录像带之中所介绍一样,这也是一种性生活。生活,本身就是多姿多彩的,谁都没有权利要求别人一定得沿他自己一样或者沿某人一样的轨迹去生活。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是自己喜欢的。
在接下来我们的学业未完的日子里,如果我们真的是激情澎湃而且欲火难禁之时,我们都会选择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当然,并不是局限于我,他也会用他的吻——直接一点露骨一点的说法,就是用他的唇他的舌头,让我的幸福之花也如他一般,激情地绽放。真的,虽然那时他没有真正地进入过我的身体,我仍然能感受——应该说是享受到了作为一个女人的高潮、满足。当然不仅仅是心理上,也包括生理上的。在以后我和宋云重婚姻开始之后我渐渐地悟出一个道理,没有生理上的满足,心理上的满足是非常的苍白无力,而且是有点自欺欺人的。什么柏拉图式呀,什么网恋呀等等,其中所向往所等待的,说到底也是为了这一种鱼水之欢。等不等得到那是另外一回事了,起码他或她的心里就是这么想着的。
当然,这种婚前的、属于我们之间的独特的性生活方式,在我们学业期间是非常非常的有限。真真正正是在双方都竭力克制着自己但都徒劳无功的情况下发生,而且这种事是很需要时间、心情以及当时身处的环境许可的情况下,才能有发生的机会。在我们的学业进入到最后一个学期里,紧张的学习、考试,还有为自己日后的出路问题去拼搏等等劳心劳力之时,哪里有什么机会整天去想着这一些本不是我们这个时候去想的事呢!
直到我们终于拿到了毕业文凭,而我又顺利地得到了我非常满意的对口的工作之后,我与宋云重才算真正地结束了这一种色的煎熬。因为我参加工作不久后,我终于光明正大地与宋云重同居了,而且再过不久,我与他正式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这里要首先说一说宋云重的家世。因为我的工作之所以能那么顺利的得到,完全与他的家人的帮忙是分不开的。
就在我们实习完毕,顺利地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毕业证后,都为各自的工作出路而奔忙,托亲戚找朋友拉关系,无非是想让自己能得到一份对口的、满意的工作罢了。可是我发觉,宋云重根本不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是因为他的学科不吃香、很难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所以根本没有关系可走,还是他根本不在乎呢?
在我第一次进到了他位于顺德的、真真正正的家,我才知道,我爱了三年的男朋友宋云重,他竟然骗了我三年多。
原来他竟然是家电巨头——顺德四野集团董事长宋士临的大公子。他竟然从来没有对我提起过哪怕一丁点儿。以往我听他说过他父亲是卖电器的,也曾到过他在广州的家——其实那只是他父亲在广州的一个临时落脚点和他在广州读高中时的居所而矣!那所谓位于广州的卖电器的商店,只不过是他父亲设在全国各地众多的经销点之中的一个门市部!而他真正的户口所在地(应该说原来的户籍)却是顺德。
那天我与他一起到他广州的家里,他对我说,我们回我的乡下走一趟吧。我便问回哪里乡下?因为我从未听他说过他还有个什么乡下的家,还以为他原本就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呢!他当时说他的老家是在顺德。
“原来你也是个洗脚上田的农民企业家的儿子呀?我还以为你是个正宗的广州人呢?”我笑道。
他当时笑了笑说:“还有好多东西你没想到呢!我包你如果跟我回到了我的乡下,你会大吃一惊。”
我当时是万分的不以为然。心想: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呢?虽然我未到过顺德,但还是知道顺德的一些近来状况的,充其量也就是由过去的鱼米之乡过渡成了如今的新兴工业城市而矣!
然而我真的错了。我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抱着他的腰,一路上优哉悠哉地往他的“乡下”开去,路上所看到的景致当然不是我吃惊的原因。因为漂亮的道路、街道以及沿路目之所及皆是林立的厂房、商铺高楼等,在广州佛山等珠三角地区都太过普遍了。我吃惊的是进到了他家居所在的村庄,特别是到了他的家门口那一刻所给我的震撼真是巨大的、前所未有的。
前面说过,我本来以为处在广州的那个四室两厅的面积有两百多平方的商住套间就是他的家,所说的乡下不外乎是未挣到钞票之前在乡下居住的珠三角到处可见的旧的村庄民房而矣!
当他用车载着我来到了一个看上去是新近这几年才兴建的村子里时,我的心里的疑虑就开始加重了。因为凭外观看,这是一个新村,所有的楼房都是漂亮的新建的洋楼,都是有着马赛克贴墙、琉璃瓦盖顶的新式小洋楼,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青砖大屋的旧村落。
他将车开到一幢五层楼的别墅的大院门前,摁了摁喇叭,就有一个年约三十来岁的佣人模样的妇女将大门打开,并对宋云重说:“少爷回来啦?”
这佣人对宋云重的一声“少爷”称谓,才是我吃惊的因由,试想,象这种旧社会之中或者电影之中才常见的称谓,忽然从一个朴实的村妇口中,对着与我相处并相爱了三年多的男朋友的面,若无其事自然而然轻描淡写的叫了出来,能不令我为之大吃一惊吗?而且,这样一幢我平生只在电影之中才能见到过的、真真正正的豪宅,竟然如此象海市蜃楼般忽然出现在我眼前,并且瞬间就已经身处其中,我能不为之大吃一惊吗?这之中所意味着的东西,不用多说,大家都应该明白。这个宋云重,与我相识相爱了三年多的宋云重,这回真的不由得不令我刮目相看了。
接下来的环节,我都是在有点懵懵懂懂的状态下去完成的,因为我当时心中很是有点气。这个宋云重,与我到了这一种程度了,竟然一真都在瞒着我,一真都在扮猪吃老虎,就象某部电影之中的那些大富大贵的公子哥儿一般,故意在外面装穷,去考验自己的女友到底是爱他的人还是爱他的钱一样,竟然将这种把戏套用到我的身上来了。你把我当什么了?居然来如此考验我?无论从外表还是从这几年的相处来看,我难道真的象那一种让人不放心的、贪慕虚荣的、只爱钱的那种女孩吗?
所以,当我一明白到他是一个富家公子之时起,我的心就已经有点不舒服了。虽然脸色并没有随着心情的变化而黑了下来,但是在面对他家里的每一个人的时候,脸上所堆出来的笑容——堆出,不错,是堆出来的——是那么的牵强、僵硬不自然。而且除了礼节性的回答他家里人的问话之外,其余的话我一句也不多说。
宋云重的家人肯定以为我是怕羞或者以为我本来就是不喜欢说话的那种人,倒没觉得什么,但宋云重不一会就察觉到了我的反常了。因为我是怎样的一种性格他最清楚不过了。所以当客厅里的诸人都忙着张罗别的事而只剩下我与宋云重二人时,他有点诧异地问我为什么闷闷不乐。我当时就非常气愤地拧住他的耳朵低声喝问他为什么骗我这么久。
他立时就明白了我生闷气的原因,连忙求饶地劝我先放开手。我怕他家人突然回到客厅来,便放了手。他委屈地辩解他从没有骗过我,而是我从来就没有问过他关于他家里的情况,难道要象那些肤浅的富家公子一般到处吹嘘自己是谁谁谁的富豪的儿子等等吗?而且除了他初中时的同学知道他是有钱人的公子爷之外,连他在广州读高中时的同学都不知道的。因为他从没有带他们到过自己顺德的家。更莫说大学时的同学了。而且他父亲的生意也是在他读大学这几年里才真正突飞猛进的。
我听了之后心里的气才消了不少。于是问道:“那么你现在告诉我,你父亲是干什么生意的?总不能再如从前那样说他是卖电器的小老板吧?”
他嘻皮笑脸地对我说:“我父亲的确是卖电器的,只不过现在不是小老板了,而是大老板了。”
我气道:“你还开玩笑。我就不信你父亲单靠卖电器就能赚这么多的钱。”
“我父亲是四野集团的老板,四野生产的本来就是家用电器,不是卖电器是什么?”宋云重依然笑嘻嘻地说。
这下的我,更是吃惊的不得了。
“你是说,你父亲就是四野集团的董事长宋……宋士临?”
“正是。”
我吃惊得捂住了嘴巴。
在他未说出来四野这个词之前,我纵然猜想他父亲肯定是个什么厂的老板,但还是完全没有想得到竟然会是非但广东,而且全国乃至连欧美等等众多国家都赫赫有名的“四野”家电集团的董事长!
我的天!好你个宋云重。
或者他真的不是刻意地去掩饰去隐瞒自己的家世,但是,作为我——他的女朋友,你总得告诉我一些关于你的家里的情况吧?这不是炫耀,炫耀是那种故意的、带着骄傲无比的姿态去告诉别人,自己是怎样怎样的一种行为,你总得对我哪怕委婉一点、或者借平日闲聊时轻描淡写一般跟我透露哪怕一丁点也好呀!象如今这般,如果他不是作为我最最亲近的一个人,而且我又是对他的这一种不事张扬的个性早有了解的话,我真的会误认为他是刻意去掩饰,从而博得别人对他有好感什么的。况且,以他如今的条件,就算真的要炫耀,也是值得炫耀的呀!毕竟,以“四野”的名气以及在市场同类产品中几乎垄断性的占有率,真是值得炫耀的。虽然不是他的成绩,那也是他的父亲呀!
宋云重说,这是他父亲的能力,他作为儿子,要高兴的只是为父亲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而骄傲,至于炫耀,那是他父亲本人的事了。而他自己,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呢?那反而会给人一种肤浅的、拿别人的成果往自己的脸上贴金的行为,有时候反而会令人嗤之以鼻。要是到了某一天他自己也有了这一般的成就之后,那才是可以高兴的事。
他还说,其实他没有到处去宣扬去炫耀自己是富家公子,真的给他在交朋友甚至在寻找自己的真爱这方面,带来很大的好处。他说,如果人们一开始就知道他是有钱人的儿子,说不定交到的朋友大多是贪慕虚荣趋炎附势的酒肉朋友,绝不能够象如今这般能以平静的姿态去面对世界,去公平地随缘地交自己情投意合的朋友。而在平等的条件之下去交朋友,这种朋友才是最值得珍惜、最最弥足珍贵的。
“而且,虽然我不是故意去隐瞒自己的家世,但就是在这种不为人知的状态下去找寻自己的爱人,所得到的,最起码一点就是,我不用怀疑他对我的心里面,第一选择不是金钱方面的,这也是我的一大收获。”他有点嘻皮笑脸地附在我的耳边说。
我调皮地“哼”了一声对他说:“谁说我不贪你的钱了,其实我早就猜到了你是富家公子了,要不然哪会轻易地就给你投怀送抱呢!嘿嘿!今后你就惨了,我肯定要对你进行死缠烂打的,直到……嘿嘿!”
“直到什么?”他也笑嘻嘻地附和着我。
“直到谋得你的亿万家产为止。”
“那就要看你有没有本事喽!”
玩笑归玩笑,可是我工作上的着落,还真是完全沾了宋云重显赫家世的光。
当他的家人知道我就是宋云重的女朋友之后,或者之于我所给他们的第一印象还不错吧,他们自然会为我的工作安排费心。宋云重当然不用象其他人一样东奔西跑求爷爷告奶奶,他父亲庞大的企业集团,绝不会安排不下一个象他这样的一个大学本科生的,况且他还是一个太子爷呢!当然,也不会在乎多安排一个我。
我们那届的应届毕业生,正好赶上邓小平二次南巡后,广东经济又一次急促腾飞的大好年头,对于广东大量需求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之下,身为一个大学生,要找到一份比较称心如意的工作,其实并不是很难的事。所以,有许多的无论应届也好,已经参加了工作的上几届的也好,都纷纷涌入广东,自己安排自己命运。
象四野这样的一个大企业,所需求的知识型专业型人才,似乎是全方位的。纵使所学的专业不对口,但作为太子爷的女朋友,如果我要进四野集团谋求一份工作,那当是易如反掌的一件事。
只是,我心底隐隐的觉得,如果我就如此舒舒服服地坐享其成,不经过自己的努力就接受别人的恩赐,似乎并不适合我的个性。而且很容易形成依赖的习惯,不利于自己日后的成长。所以,当宋云重问我是进四野还是自己出去找自己喜欢的工作之时,我一口就回绝了他的好意,说自己找外面自己喜欢的工作。
我告诉他说,我读的是电视广播专业的,当然想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对口的工作为好。
他当时听了点了点头,并没有说什么,而且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陪着我到处的跑。进职介所,到人才市场,奔波大半个月都没有结果之后,忽然有一天他告诉我,他们市电台现在公开招聘记者、主持人以及采编人员等,并且连报名表格都已经给我拿回来了。
我自然喜出望外,连忙认认真真的填好了自己的简历寄上(不知是寄还是直接交上我不知道,因为我填好了之后宋云重说他帮我搞定),没多久就接到面试的通知,跟着初试、复试,过五关斩六将,我终于被电台录取成为一名播音主持了。虽然只是地级市的电台,但我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没有丝毫的工作经验,仅有的经验只有在校里时的广播室里的播音经历,以及实习时在湖北某企业里的演歌厅里做过几个月的DJ而矣。要在近千名应试者当中脱颖而出,仍然是相当不容易的。
当时我竟然单纯地认为我自己是有多么的出色,直到自己真的参加工作之后才知道,我是沾了“四野”的不少光。真的,就算我的学历以及能力并不是差,但在如许众多的参加过好几年工作专长人士面前,要争得其中一个位子,如果不是“四野”的关系,我真的一点优势都没有的。电台之所以录用我,除了我的个人学历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条件都尚算过得去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蕴藏于我后面的巨大商业价值。虽然这当中四野有没有给电台什么承诺我不得而知,但电台自然会考虑到,既然四野能点了我的名让他们认真考核,就当然会意识到我与四野之中的关系肯定不同寻常了,日后对于做广告拉赞助,我是一只有用的而且是不可多得的棋子。所以我才能这么顺利地得到了这一个令我称心如意的职位。
当然这整个过程之中当时我一点都不知情。要是我知道我当时是持“绿卡”参赛的话,我或者会放弃。因为我一向认为,在凭我自己的真正能力去争取得到的东西,才会是最令自己高兴而且问心无愧的,如果靠着不公平的竞争而赢得,这对于其他的应征者来说是一种伤害,于我自己来说,也是一种否定。如果早一点让我知道的话,对我日后的工作实施肯定会有许大的影响。因为我心里肯定会有包袱,反而会有许多的阻滞。不是说外界的,而是我自己心里的阴影作祟,认为自己能力不行,是靠着后门才进入电台的,自信心都会大打折扣。
幸好,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心想,自己作为一个新人,不但是新入这个集体,而且自己没有一丝一毫的工作经验的新人,就得认真地向老大哥老大姐们学习,勤勤恳恳地工作,努力地开创自己的新天地。直到我的工作得到上至领导下至同事们的一致肯定之后,当时负责考核我的行政主任才在一次不经意的闲聊之中,向我说起当时关于录用我的一些幕后花絮。
他说当时的应届生来应聘能被通知面试的其实也不是太多,七八十人左右吧,主要是从简历中看专业对口的不多,而且其中成绩也不是太突出。及至面试筛选之后,应届的剩下更只有十五六人,他说我当时最初的考核是完全凭自己的实力通过初赛的,到最后的环节,则有一些特殊因素在里面了。因为毕竟是完全没有工作经验。但他们自然不能不考虑到我与四野集团之间的关系,虽然他们当时不知道我与四野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既然上头已经发话点了我的名,就不得不认真考虑了。而且我的面试、笔试等等综合考核的成绩虽然不是特别突出,但作为应届生,能走到这一步仍然是非常不容易了。再者,他说,在其他的应聘者当中也没有太突出太超群的情况下,就特别优待了我一些了。还有他当时也看好我作为初出茅庐者的潜力,后面又蕴藏着这么巨大的商业价值。在如今这个年代,各行各业除了职业操守之外,不得不考虑自身的生存问题呀!
看到我有点受伤的表情,他又说,幸好,我凭着自己的勤劳好学,总算没有辜负当初看好我的人,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了。
所以,当我知道了我得以进入电台的前因之后,当时心里确实有一点不舒服。但继而一想,我不也凭着自己的努力与能力,把自己的这份工作干得好好的吗?虽然我是靠一点点关系的影响才得以顺利得到这份工作,但那只能说是四野给了一个让我发展自己的空间平台而矣。路还是我自己走出来的。如果我没有能力去实现自己的抱负去证明自己能够胜任这份工作,纵使给了我一个什么样的职位,一切也是白搭。
当宋云重谆谆的开导与化解我内心的疙瘩之时,我自己想想,确实也是。四野所给予我的,真的就是只有一个让我发展自己的空间平台而矣,我自己的路还是我自己走的。这其中四野再没有帮过一丁点什么。况且,许多时候,机会是靠自己争取,也有许多时候是靠别人给予,但给予了之后,还要靠边自己去把握。把握不住,一切也是徒劳。就象老师给予了每一个学生一张白纸,并教给每一个人如何去作画,至于你是在上面画了精美的图画,或是写出了精彩的文章,或是一片涂鸦,那就看各人的努力与天份以及造化了。
如此一想,心里也就真的释然了。
当然,那个时候,我的所有心思都放在工作上面了,就算当时真的有人认为我是靠走后门而进入电台,认为我没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我都没有去留意别人的闲言碎语。况且,我又不是个人缘不好的人,相信也不会这么的惹人嚼舌根吧?
2
只是,因为宋云重的身份,我倒是惹不少妙龄女同事的嫉妒甚至嫉恨。以宋云重如此风度翩翩一表人材,人又开朗大方,而且,最主要的是他是四野集团的太子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钻石王小五(他可不老哦,所以我称他王小五),自然招惹了不少青春少女的芳心暗许,而且还有主动出击的呢!
我是在那一次我们电台为配合四野的一个新产品面世所做的专题宣传活动时,感受到来自我的同事——我们公认的电台之花王春雪所带给我的威胁——关于我与宋云重之间的情感威胁的。整个活动期间,王春雪都似有意似无意地无视我与宋云重二人之间的亲昵关系,常常热情洋溢地与宋云重攀东扯西的,当然还不时地给他放放电送送秋波,甚至有点肆无忌惮的在挑逗。完全不把我这个众所周知的宋云重的女朋友放在眼里。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心里自然有点不舒服,同时也有那么一点的不知所措。因为这么多年来,可以说我第一次出现了情敌,而且这个情敌是如此强劲——王春雪太美丽了。不用怎么形容,就看她上落班时经常出现众多的男生不约而同地等在电台门口接送她就可以以一斑知全豹了。
我们读书之时虽然也有过不少女生对宋云重流露出爱慕之情,但那时毕竟还是在求学阶段,而且宋云重和我还是刚刚开始恋爱,一切的新鲜感都还没有消退,还有的就是,那些女生大多都是事先不知道他有了女朋友,及至知道我有了女朋友之后,都会识趣地退出去的。
可是如今,这个王春雪,明明知道我和宋云重的关系了,还是这般作法,明摆着就是要和我单挑,要和我公平竞争。因为,一天我和宋云重不是夫妻,一天人家就有权利向我的男朋友展开攻势。而且,现在有许多的人根本不在乎人家是否已经结婚,只在乎此人是否有钱。更何况宋云重既有钱又尚未婚配呢!
虽然我意识到了自己有了外来敌人的威胁,而且心里确实已经有点慌,但我明白,此时的我不能乱。而且特别不能让王春雪看出我心里那不足的底气,我只能装做一切都是若无其事。可是对宋云重,我却是不得不采取一些小手段。壁如故意不回他的传呼,下班的时间偷偷一个人到处闲逛不告诉他自己的行踪,不让他粘自己的身等。搞到他云里雾里,不知哪能方面惹我生气了。这样才好观察他对我的紧张程度了。
但是事实证明,我耍的这些小聪明是多么可笑,而且是多么愚蠢,简直是杞人忧天。那天晚上,宋云重CALL了我好几遍我都故意不回他,已经晚上十一点多钟了,他突然来到我的住所。那是一套租来的位于杏坛的二室一厅的公寓里,我正在看着传呼机上他的号码发愣,想着该不该回他的机之时,门锁声响起,他推门走了进来。
“你搞什么鬼呀,老CALL都不复我的机,打电话又不听。”
看到我在,宋云重有点如释重负地轻轻叹了口气,并埋怨我。
看到他,我心里的阴霾不知怎的骤然间就已经散尽无踪了,代之而来的却是捉弄了他之后的开心而狡诘的笑容。
“你不是没有空的吗?没事又老是CALL我干吗?我以为你有了美女缠身就会把我忘了呢!”
我虽然好想将语气说成酸溜溜的呷醋的味道,但我知道他跟王春雪没瓜葛,所以说出来的话却变成了捣蛋的调皮话了,当然,说出来的语气虽然不象呷醋,但我心里想的什么已经让他明白了。我很在乎他和王春雪的关系。
他知道了我竟然是为了这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故意与他怄气,不禁哭笑不得地跺了跺脚。
“你……”他有点气,可一看到我狡诘的笑容,他又一下子逮住我,“我看你还呷干醋,看我怎么泡制你。”
说完把我拎了起来,按在沙发上,作势就要扯我的衣服。
我大喊救命。
“嘘——”宋云重指了指墙上的钟,示意夜深人静。我改作嘻嘻低笑,缩在他的怀里象一只温顺乖巧的小绵羊。
他靠在沙发背上,将我抱上他的膝盖,与他面对面地坐着。说道:“知道我CALL你干什么吗?”
“你还有什么好事情?巴不得我不复机,好找借口找上门来,然后赖着不走,伺机吃我的豆腐呗!”
宋云重笑了笑,掐了一下我的脸蛋,说:“你别动,手放后面,闭上眼睛。”
我知道他要送我礼物。但凡他送我东西都是这样。那次他送我传呼机时就是这样,让我闭上眼睛,然后将传呼机放在我的耳边按响,“BB”的响声令得我惊喜莫名。因为当时BP机还是个刚刚开始风摩起来的新鲜产物,价格昂贵,普普通通的就得一千多两千块钱,名牌的进口货等三四千块也是稀松寻常事。所以一般的工薪阶层都不敢问津,而且如不是跑业务等有必要的,大多数人都还配置不起。因此当时腰间有个火柴盒样的带着一条闪闪亮的链子的东西,确实是很时髦很气派的。
如今,他又要送我什么东西?我于是闭上眼睛。
突然,他的双手往我的腰间摸来,并拉下我的裤头,将我小腹下面挂着的那粒金坠拉了出来。
我本能一惊,忙缩身闪避,问他干什么。
他却笑嘻嘻地捉住我,叫我不要动,右手从他的公文包里掏出一个小盒来。
“老CALL你不复机,本来想问问你的腰围到底多少都不行,只好凭平日的感觉瞎猜,也不知对不对。”
“你问我腰围干什么?”我诧异万分。
“还不是为了你这个金腰坠?”
宋云重将那精致的小盒子打了开来,取出一条金光四射的、约有筷子宽、三毫米厚的扁平项链来。可是这项链却又明显要比一般的项链长,而且长出许多,又是这扁平而且如此之粗宽,再者我又已经是有金项链了。这宋云重。搞什么新花样?
“来,把你的腰坠取下来。”
宋云重将我从小就贴身栓在腰间用红丝线栓着的金坠子取了下来,我这才意识到他竟然是想用这金链子来取代我的红丝线,将我的金坠子佩在这扁平的金链子上。
“你的意思是……”
“对,我送你的是一条金腰带,真真正正的金腰带,免得你那么寒碜,都不敢将这饰物展现出来。”
我不禁有点啼笑皆非。
“你这是什么怪念头,我这个金坠子只是我父母给我随身佩戴的吉祥物,又不是用来炫耀于人前的什么饰物,你开哪门子玩笑嘛!况且,哪有金项链围在腰间的?别笑掉人家大牙!”
“谁说金项链就一定得挂在脖子上的呀?我要我的好凤凰就是与众不同。”
他不由分说将我的腰坠子的绳子解开,将那粒金坠子穿在这一条他特意叫人打造的金链上。然后撩起我衣衫的下摆,叫我用手兜住,将那条冰凉的金链子围在我的腰间。
他双手扶住我的纤腰,左右端详着,边说:“长了一点,该去掉这么一截就好了。都怪你不回我的机。”
我被那冰冰凉凉的感觉摩挲得禁不住发笑。
“你快点帮我摘下来,我还是用红头绳栓着舒服一点,这样冷冰冰的感觉好不习惯。”
“你戴久一会后慢慢就会习惯了嘛!况且贴在身上的时间长了一点,自然就会被你的体温同化了,哪会再冷冰冰呢?”
我用手兜住了自己的衣服下摆,正低头看着这条金项链,嘴上虽然说不喜欢,但心里却是为他的这一创意所折服,而且心里是甜丝丝的。他怎么会想出这样的一个怪念头来呢?
心里正美滋滋地想着假若有一天我穿一件时尚的露脐装,将这条一直都让我包在裤头里面的金腰链展露在人们面前,人们该是怎样的一种眼光来看待呢?忽然就想假如我是一个模特,哪天这么一露脸,定会能够拿一个最佳创意奖,而且会带动一种新的饰物潮流也不一定呢!
便想将这一想法跟宋云重说,却发现这家伙不知何时已不说话,靠在沙发背上,正色迷迷地盯着我裸露的腰肢——不,应该是我将衣服下摆撩得高高之后, 若隐若现的暴露于他眼前的红色的胸罩吧!
“你这咸湿佬(广东方言:即色狼),你看的是什么呀?”我连忙放下撩起的衣衫下摆,“原来你送我这东西的动机是这么的不纯,你坏得透顶!”却早已被他象饿狼一般的扑了过来,轻而易举地就逮住了我,并一把抱起我娇小的躯体走向卧室。
“不要好吗?”我语气虽是求饶,但我知道我的眼神却是掩饰不住的春意荡漾。宋云重自然早就洞察了我内心的一切,每一次他的求爱,我口中虽然声声说不要,但心里却是千百个愿意的。在我们未真正的过过性生活之前,他是真的会为我口中声声说不要时而犹豫并强自克制,以为我真的不想做这事。但自从那一次他有点粗暴地不顾我的哀求而真正进入我的身体之后,他就知道我这可怜的哀求,不过是似乎所有女人最初行性事之时的一招叫做“欲拒还迎”而矣!
对了,这里要补充一点的是,我虽然和宋云重还未结婚,但自从半年前的那个晚上,我们再也不象求学阶段那样,既欲火焚身又不敢真正的偷吃禁果,只能以我们独特的“生活方式”去释解那生理上的贪馋与焦虑所带来的煎熬,终于无所顾忌地过上了真真正正的性生活了。
我之所以终于抛弃之前的所有担心与顾虑,跟终于完成了学业并投身社会、投身于自己的工作有很大的关系。我也知道,我自幼受到父母的传统道德观念教育的灌输,对于这些所谓极容易出错、搞不好会有伤风化的事抱有警戒之心,不会轻易让那些喜欢沾花惹草、以玩弄女性身体为乐事的纨绔子弟沾身。但宋云重是我的爱人——我是说真真正正自己爱他而他也爱自己的人,而且已经到了这一地步了,如果还是一味的拒绝他、非要等到新婚之夜才肯献出自己的身体的话,非但对于他是一种煎熬,也极不公平,除非一直以来都未曾让他接触过自己的身体。可是,我们都已经有过如此亲密的身体接触而且还这么长时间了,不可能每次面对,我都用我们之间那特有的方式去搪塞、去应对吧?广义地说,虽然那也属性生活,但毕竟,那不是性交。性生活的真正主题就是性交。而且我自己本身,对于真正进入主题本身,也是渴望无限,渴望真正的体现主题的感觉。所以早在半年前,我们就已经开始过上了真正的夫妻生活了。
当然,如今我的感受自然不会象第一次那般,既心存渴望,但当他真正的刺入我的身体,因那股撕裂般的强烈疼痛袭来之时,又对这事情抱有强烈的畏惧,以致有好几个月都不让他再闯禁地。如今的我们,应该说如今的我,才真正的懂得什么叫灵肉结合、爱欲交织、情意缠绵。
难怪古往今来,那么多的青年男女或者寡妇鳏夫,敢于触犯五千年文明古国的道德教条,以身犯险,甚至以命犯险!原来这险是这么的销魂蚀骨、让人甘心情愿无所畏惧地去犯的啊!就象后来流行起来的蹦极跳——又有人称之为笨猪跳的活动,看起来是极之危险的,但从蹦出去的那一霎间,从急速下坠的惊险剌激之中,将心儿提着悬着的往下坠,在脚上的绳子扯到极致之后倏然的将身将心又拉了起来,再度下坠,再度拉起……在往复回环的剌激之中,达到最最心跳的感受。或者这样的比喻有点不太贴切,但仿如其他的什么如鱼得水呀如渴得梅或什么干柴烈火等等的,又似乎太老土太过落于俗套了。反正后来有了这一项笨猪跳活动之后,我第一次亲身试验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太剌激太剌激了,那蹦出去之前的那种心情,真的就如第一次立定心意要将自己的身体奉献给自己的爱人之时的矛盾心态。到了第二次第三次慢慢的心脏适应了这强烈的剌激之后,那种下坠之时的感觉,就象自己是一只自由飞翔着的鸟儿,畅快无比地飞翔在蓝天白云之间一般。那反复回弹回落的晃悠晕眩感觉,就象宋云重不停地在我的身体上反复冲击、深入、再冲击……一般。真的,我拿这笨猪跳的美妙感觉来形容我的性爱享受,确实两者之间是有着那共通之处的。自从我与宋云重真正有了性爱之后的半年多来,虽然我们并没有同居,而且做爱的次数也并不是太多,但每一次,我们都非常的投入、非常的疯狂、激烈。就象那山间的洪水,它不象那淙淙细流,温洌无比涓涓不绝,它出现的次数虽然极少,但每一次大雨滂沱侵袭之时,这山洪必然疯狂地蹦跳、欢快地冲击,仿佛要将一切都冲刷掉,在往日的溪流或未成沟壑的山谷间,留下自己的曾经出现、曾经来临、曾经疯狂肆虐过的痕迹……
或者这是所有初涉性事的青年男女所必须经历的吧?因为初生牛犊,因为血气方刚,因为少不更事;所以一切都很疯狂,一切都很放肆;所以,每一次,我们都筋疲力尽,每一次,我们都尽欢而眠。
当然,这一次也不例外。
当我们终于在汹涌的激流之中回复到了如镜的平波之后,我慵懒地搂着宋云重的脖子,将头埋在他坚实、宽阔的胸怀中就要甜甜睡去之时,宋云重却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对我说:“凤凰,咱们结婚吧!”
“唔——”我无意识地长长地应了他一声。却又忽然如梦初醒般惊跳起来,“你说什么?”
宋云重看着我如惊鹿般弹起的光纤的身子,不禁笑了:“怎么?不想嫁给我吗?”
我明白他的意思后,不禁立时委顿:“你不是玩笑吧?结婚?我们才二十三岁呀?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而且,你家里人同意吗?我们都还这么年轻。”
“ 我妈妈都暗示过我好多次了,如果找到好的女朋友,就趁早结婚算了,她是想早点抱孙子哩!”
“不会吧?你父母都还这么年轻,怎么那么想抱孙子啦?而且,他们会同意我这其貌不扬的小不点做他们的儿媳妇吗?你们家这么显赫,多少美女明星呀名模呀什么的盼着飞进你们家的金龙门呢!”
我虽然不怀疑宋云重对我的爱,但是,象他们这种大富大贵的人家,并不是他自己喜欢就可以说娶就娶的。最起码,得经过老爷、奶奶那严格、挑剔的眼光。而且,他们会很在意女方的家庭背景出身等等。这种事,于那些书中电影之中的豪门贵族里所描写的看得多了,现实生活中当然也最普遍不过。
我自忖自己貌不出众,而且家道平平出身寒微。有时甚至想,要是宋云重不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多好,起码不会于无形中给我那么多的心理压力。所以,虽然和宋云重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但我心里却尚未想过有朝一日和他结婚的事儿。毕竟,我与他的身份真的太悬殊太悬殊了。
宋云重有点恼怒地瞪了我一眼。
“你又来说这些了。你是不是非得要我脱离这个家庭才觉得与我般配才觉得我对你是真心的呢?”
我这才笑嘻嘻地用唇封住了他的嘴。
“人家真的好自卑嘛!我不怀疑你对我的心,但真的不敢保证你父母也能象你一样,打心底里真真正正地喜欢我做他们的儿媳妇。就算肯接受我,也是为了尊重你的选择才不得不接受我。如果真是这样,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父母,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你纵然不很了解,但总看得出他们不是那种自以为自己有钱了就很了不起、就以为自己很高贵、很高高在上的那种十八九世纪欧洲贵族的王公豪爵吧?说到底,他们也是底层出身,他们也是一个工人的儿子,怎么会这么快就忘本这么肤浅地嫌弃曾经的自己呢?就算有这种心态也应该是在我们这一代或者之后的,因为他们从小就生活在这种环境里长大,而且缺乏家教的话。”
宋云重说得不错。虽然这近一年来,我踏入宋家那富丽堂皇的门口的次数不是很多,但对于他父母的印象,却还是不错的。他们真的不是我所担心的那种高高在上的、暴发户的肤浅之人,我之所以有之前的顾虑,只不过是我骨子里面的那种或者是与生俱来的自卑在作祟而矣。仍然记得我第一次踏入他的家门的情形。当时他母亲的出现还令我以为那只不过是他的堂姐或是姑姑之类的人物呢!
那一次,也就是我第一次进入宋家的那一次,我正在惊诧于宋云重竟然会是如此豪富之家的公子哥儿之时,心中正有点忐忑,也有点诚惶诚恐。因为心里多少自惭形秽的自卑感。而且,所面对的其家中之人,会不会有点居高临下看不起自己呢?因为此类事情自小以来又不是没有碰上过。
那次进到他家二楼的客厅之中,当时客厅中空无一人,宋云重给我让坐之后,三楼上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女声。
“是哥哥回来了吗?快上来帮忙搬点东西。”
宋云重于是快步上楼,剩下我一个人坐在厅中。接着一个身材娇小得与我不相上下的、看上去约摸三十多四十不到的中年妇女怀里抱着一个较大的纸箱,上面又叠着另一只稍为小一点的纸箱走下楼梯来。下到最后一级台阶时纸箱不小心碰到了扶手,上面叠着的纸箱摇摇欲坠,我连忙起身帮忙去扶,但还是慢了一步,“啪哒”一声摔下地来,里面的东西立时散了一地。因为她为了顾及上面的箱子不掉,腾出一只手来挽救,结果顾此失彼,连下面的箱子也“啪哒”一声掉了下来。
这妇女与我对视一眼,为自己的这顾此失彼而哈哈大笑。
“你看你看,笨手笨脚的,搞到鸡也飞蛋也打,早知道我就不顾上面的那一个了,正所谓顾得×唔顾得髻(广东粗话:顾此失彼之意)。哈哈!”妇人自我解嘲地朝着我大笑,那随意那和善的笑声,仿如我与她是个极其熟络的老朋友一般,一下子把我的惶恐与忐忑的心情消除了大半,那可是我与她的第一次见面呀。不禁也随着她的笑声而展颜。
“都说你啦!叫你不要贪多,这下怎么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宋云重也抱着两个纸箱从楼上走了下来,边走边埋怨这厅中的妇人。
“是啦是啦,你别得意,小心也象我这样。”妇人边回应边拾掇散落的东西。我也帮着她的忙。
宋云重抱着两纸箱往外走,到厅门口正碰上那佣人进来。
“哎呀少爷,这些活让我们这些下人来干就行了,你坐嘛!”
“行了行了,你去招呼客人吧!”宋云重边说边往外走了出去。
仿佛他的这句话才提醒了这妇人注意到我,看了我一眼,和善地问道:“你是哥哥——噢!你是重儿的朋友呀?”那妇人拍了一下脑袋,象是忽然发觉在外人面前不应该象平时一般称呼宋云重一样。
“嗯!我是他的同学,”我应道,“你是?”
“我是他妈妈。”妇人应道,“你坐嘛,让好姨来收拾算了。好姨,你把这两箱东西搬到楼下去吧!”
“原来是伯母。我以为……”我有点吃惊得失态,忙收住后半句话。
“以为是谁呀?”妇人笑着问,边端过茶给我。
我有点窘迫地笑了:“我以为是云重哥的姐姐或是姑姑呢!”
“我有那么年轻吗?”妇人笑着对自己上下打量着。
“太太你本来就不老嘛,何况你还长得比你实际年龄要年轻。我只比你大两岁都不到,这位姑娘你说说看,我和太太看上去相差有多大?起码我看上去要比她老不止十岁,对吗?”那佣人接过我们的话茬,说道。
就在他们这一家人的随和的待客态度之下,虽然我表面上仍然显得极其拘谨,不怎么说话,但心里最初的担心与紧张,却是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同时心里也对这一个如此大富之家的家庭关系有了一个认识,这是一个和睦温馨的快乐家庭。我当时心里对自己说。因为以一斑而知全豹,单从我与宋云重的母亲的第一次接触,第一个眼神的交投与第一句对话之中,以及未见其人之时,听一个作为母亲叫儿子做哥哥,和做儿子那么随意地埋怨做母亲的忙乱,做母亲的非但没有恼怒,反而附和着儿子责备起自己这几点就看出来,这是一个普通的家庭,虽然这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普通,那么的富丽堂皇。
及至不久的中午吃午饭时,宋云重的父亲宋士临还有一个中年男子、一个年岁与我差不多的女孩子相继回来,与那佣人一起,都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我更加对自己能与宋云重成为了一对爱侣而庆幸。因为我看得出,不但宋云重的性情是如此开朗大方随和平易近人,而且他的父母以及家人,都是极易相处的。不说他母亲,就说他父亲宋士临,以一个如此庞大的企业集团的老板,却是只要没有生意上的应酬,都是回到家中和家人一起进餐,而且和佣人还有那个中年男人(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佣人好姨的丈夫张叔,相当于家庭司机、管家之类的),都是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就看得出,他们不论对谁,客人也好佣人也好,一律都平等对待,完全没有象某些暴发户的老板一般,认为自己是老板就高高在上,对待自己的佣人总是睥睨以对,认为佣人就是下人,低人一等,总是不能与自己平起平坐。
及至这往后我先后数次到他家中作客,所遇到的情形与第一次去都是一样。与他家人相熟之后,那气氛更是相当融洽。
所以,当宋云重向我说出这句话时,我并不怀疑他说的不是真话,那只不过是我的杞人忧天而矣!
如此一想,不禁也不得不正面去面对这个关系到我终生的事情了。毕竟是自己的婚姻呀!
“你跟你父母说起过我要结婚的事了吗?”我问道。
“没有,我这不是先征求你的意见吗?我爸妈那里肯定没问题。说真的,我爸爸虽然没有直接问起过你的情况,我妈却是经常问起你的呢!还问我是不是真的想与你过日子,说如果是真的就趁早表明,别拖泥带水误人青春什么的。那个语气简直就差一点明说要我早点结婚她好抱孙子呢!”
我心里甜丝丝的,却道:“就算结婚,我真的还不想那么早就要孩子,我们都还年轻,你也不想这么年青就当父亲了吧?虽然你父亲大把的钱,但作为你自己,难道真的不想证明自己,不靠父亲的庇佑也能干一番自己的事业吗?”
宋云重沉吟了一下,说:“不错,我不想让人看成是一个只是命运好、生在一个富贵之家却庸庸碌碌只等着继承父辈家产的纨绔子弟。我定要证明自己,一样能够做好,可是——”他扳过我的身子,笑咪咪并有点色迷迷地盯住我的小腹,说,“这跟你生孩子并没有什么冲突嘛!你生你的孩子我干我的事业,难道两者非要分开来吗?”
我拧了一下他那故作色迷迷的脸:“可是我很喜欢我现在这份工作,你们当男人的,孩子当然影响不到你们什么,可是我们作为女人的,作了母亲之后,却哪能象你们男人那般潇洒、那般可以为了工作事业而全情投入、可以用这为借口少负这养育孩子的责任呢?”
宋云重搂着我,涎着脸说:“不生就不生,随着你喜欢什么时候都可以。可是,这婚——你也不能推说暂时不结吧?”
女人最后的归宿,大都是以婚姻为结局,如今我能有一个如此优秀而且又都如此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作为伴侣,试问我还能作出拒绝的举动吗?况且,我都已经是二十三岁了,作为一个现代女性,说年轻当然年轻,但作为一个纯粹的女人,已经是一个早已成年的可以为人妻为人母的最佳年龄了。现在结婚,说迟当然算不上,但要说早,也都不算是早了。我的一个小学的同学因为太早不读书奔赴社会的缘故,十七岁就嫁人十八岁就成了人家的母亲了,如今孩子已经在读大班呢!无论国家法定的女人结婚年龄是二十岁也好二十二岁也好,我都已经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别人合法的妻子了。因此,莫说我不想拒绝,就算要故作姿态,也实在找不到什么理由来拒绝呀!
3
当我父母与宋云重的父母开始将我们二人的婚事正式提到议案上来之时,我与宋云重自然也开始了我们的婚事筹备。当然我们筹备的只是订婚纱拍婚照还有商量着蜜月是以什么形式——形式当然是旅游了,只不过是选哪个地方,是国外还是国内,国外的话是欧洲还是东南亚等。我们一有空就趴在世界地图与中国地图上选址,再者就是遍读各种旅游指南遍问各大旅行社。当然,最不能少的一个环节,就是填写我们的结婚请柬,遍请我们众多的同学以及朋友同事等等。
如果不是要结婚,又不是结婚非得宴请亲朋好友的话,我一直以来真的没有想到我竟然会有这么多的朋友跟同学要请的。初中高中甚至小学时的同学有好几个至今都与我保持着很要好的关系并一直都联系,如今BP机与电话甚至大哥大都有好些人配置有了,通信所以就少了许多,但我一翻出一直以来每封都保存起来的信件来,那满满一大纸箱的信确实连我自己都吃了那么一惊的。更不用说大学时的同学与出来工作之后的同事与新结交的朋友。还有宋云重的同学与朋友呢?反正,当我们二人每天晚上一有空就是伏在桌子上填写结婚请柬,两个人足足写了四个晚上才基本将名单中的人名全都填了上去。末了细一数,哇塞——足有四百多张。而且这仅仅是我们二人的同学及朋友而矣!至于双方的亲戚,我们都不得而知呢!当然那是我们家长需要操心的事了。
幸好宋云重是个不折不扣的富家公子,否则,单就这酒席方面的开销,都不知该怎么应付呢?如果不请那么多的亲朋好友吧?结婚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而且又是唯一的一次,都是自己的好友,厚此薄彼的多么对人的不尊敬。除非就是不摆酒,一个都不请。但那又是不可能的事,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热情的国度里。
到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嫁给一个有钱人的好处,最起码,在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这一大喜日子之中的这一重要环节上,关于金钱上的支配,绝对不用大伤脑筋捉襟见肘,更不用说其他处处都要花钱的地方了。以前每当听到谁谁谁为了嫁个有钱人不惜抛弃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或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的“爱人”,而跟了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除了钱各方面条件都不突出的人,或者某某为了贪图富贵荣华甚至红杏出墙抛夫弃子投入富绅怀抱做人二奶等等,往往嗤之以鼻,心中才老大的不以为然。到如今自己是无意插柳反而绿柳成荫,于随缘之中嫁入豪门,才算真真正正体会到那些不看对方人品不管自己爱与不爱对方都“舍身相许”的虚荣女子的心态。毕竟,有钱人,确实是有着极大极大的优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拜金世界里。
在接到我的结婚请柬之后,众多的同学呀朋友呀纷纷给我送上祝福,不是CALL我就是打电话给我,再不就是在CALL台里留言说恭喜等等的,那一段时间,我的BP机一天到晚都不停地“BB”地叫,搞到我都不好意思把声音开着,总是让震动。特别是在自己的工作时间里。
要好的几个死党在电话里笑话我,问我那么早选择嫁人是不是欲火难禁,再不就是“奉子成婚”什么的。特别是三点一四这死妮子,老是追问我是不是被宋云重“吹涨”了才迫不急待地要嫁人呀,就算被“吹涨”了也可以选择“放气”放瘪掉嘛,还说她被一壶酒“吹涨”了三次,但还是照样的把它放掉了。有的知道宋云重父亲是大富翁之后,对于我选择这么“早”就嫁人,都纷纷羡慕地表示理解并说你就好啦嫁得金龟婿,换作我也会迫不及待的嫁作宋家妇,要不然被其他人早一步嫁了的话那就欲哭无泪;有些还毫不掩饰自己的嫉妒地对我笑言,说当时我怎么就不知道这宋云重是个富家公子呢,要不然我一定会和你展开公平竞争,说你这凤凰口风也真密不透风的呀怎么没听你说起过半丁点宋云重是有钱人家的公子爷呢,你也太过“独食”了,该让我们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嘛就算我真的输给你了我才会死了这份心的可是你也太不够朋友了等等。不一而足。
对于这些女同学之中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调侃,我往往报之一笑,说你们怎么前世不和他一起共同修渡呢,都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世修得共枕眠。我和云重是经过了百世的共同修渡,才换来今生的缔结连理呀!
至于我父母方面,当他们知道我真的要和宋云重结婚的消息之后,他们悬在心上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了。
开始知道我与宋云重恋爱之时,他们对于宋云重本人是十分满意的,特别是我爸爸,毕竟他们都算得上有共同语言吧?但当他们得知宋云重是富家公子后,就不可避免地多了一份担心。就如当初我自己也担心的一样。不过他们担心的则比我多了一款,就是担心他家里人会不满意他们这个出身寒微的平凡儿媳之外,还多了一份怕宋云重对他们的宝贝女儿的心意是不是真的,怕他玩弄我的感情,到头来随随便便找个借口一脚下踹开我。我妈妈私底下还多次追问我有没有跟宋云重上过床。在得到我否定的回答之后还忘不了千叮万嘱的要我一定不要轻易交出自己的处女之身等等。她哪里知道,当时她的宝贝女儿和宋云重二人的鱼水之欢早已经到了水乳交融难解难分了。
当然这也难怪我父母,谁个做父母的不想自己的孩子有个好归宿,找到个一心一意真正过日子的好伴侣呢?对于宋云重的如此家世,谁不担心他对我的心是否真呢?如今听说我们终于结婚了,心里感觉到踏实之余,自然由衷的为他们的女儿高兴。好笑的是,我妈妈还不无担心地问我,这到底是不是真的要和我结婚,还是借这个藉口而骗我早日的以身相许,而后才原形毕露弃之如撇履。
当时我听了禁不住掩口偷笑。
“我说妈呀,你就别把你的准女婿看成是那么坏到头顶生疮脚底流浓好不好?我和云重真的是真心相爱的。”
“反正你们一天不领结婚证我就不相信,不!领到结婚证也不一定作得准,多少人领了结婚证之后连酒席还未摆就又一拍两散呀!”
“那——他父母如今都说要你把我的生辰八字和云重的合一下,看在哪天把喜事给办了,你总该相信了吧?我今次回来就是要你们取个时间,双方父母正式见面,好商量我们这结婚的事呀!”
当我父母亲和宋云重的父母亲正式以未来亲家的仪式见面坐到一张桌子前之后,我父母才算真真正正放下了心中的戒备。他们虽然不怀疑宋云重的心,但他们心中还是担心着我未来的公婆很难伺候,而且处亲家之时,也时时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令他们会觉得自惭形秽。
一席订亲酒宴下来,对于宋云重父母那平易近人随和可亲的态度,我父母是深感欣慰,庆幸他们的女儿没有选错夫君,而且是没有选错家门。无论是女婿的样貌、人品、学识;还是其家道等等等等,可说是没有一样是不合他们心意的。而且,闲谈之中,他们还和知,宋云重的母亲的娘家还是我们肇庆的呢!当下我母亲的话题更是丰富了起来,神情也更显得亲密无间了。
在即将出嫁的那天晚上,我母亲坐在我的旁边,爱怜地抚摸着我的头,眼里似有泪光,用似乎无限欣慰、也似乎无限感慨的语调对我说:“阿丫啊,你能有这么一个好的归宿,我们当爸妈的自然心满意足为你高兴,希望你要好好珍惜。你幼年命途多舛,或者从今以后就是一片阳光坦途鲜花满路了。”
“妈,我记忆之中,一直都是挺顺利的呀?什么命途多舛?”我有点纳闷。
“你襁褓之时的事,你哪有记忆呢?”母亲爱怜地望着我。
“那你为什么从来未对我说起过?”我有点好奇。
“明天就是你的大喜日子了,问这些干什么?不吉利。好好收拾心情,当你的好新娘吧。”
“可是,你不说,我心里老是想着,那岂不是更加……”我撒娇。
母亲拧一我的脸蛋一下。她知道她的宝贝女儿自小就是个爱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个性,除非你不让她听到,否则不知道结果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于是笑着说:“也不是什么,只是你在襁褓时害了一场大病,差点送了你的小命,那时可真的是吓得我们要命,唉!”
母亲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眼睛望着墙壁的某一处,思绪似乎回到了遥远的年代。有顷,才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也怪那个人……幸好你福大命大,总算保住了小命。如今,也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你能有这么好的归宿,妈真的非常的开心。”
我当时正沉浸在将披嫁衣的喜悦以及陶醉之中,对于母亲说的话,自然没有用心去揣度,心想,那应该是我小时候曾害过一场病,误信江湖郎中以致于贻误治疗所以导致病情恶化什么的吧?要不然她怎么说“也怪那个人”呢?当然,这一切都早已过去,如今的我,健健康康青春可人珠圆玉润的,就等着明天做新娘了。
想到这里,我忽然心血来潮,待母亲出去之后,拿起电话,拨通了宋云重的电话,对着电话给他唱出了“明天我要嫁给你啦”,他在电话那头开心大笑。
婚礼自然是极其隆重。这并不是宋云重他们家的刻意显排场搞奢侈,但是,有许多东西并不是如你自己的意愿就能随心所欲的去做,包括我们如今这婚礼的排场。我父母以及宋云重的父母都不主张太过铺张,虽然宋家万贯家财,并不是拿不出这个钱。但是,如果随随便便的,又更显得我们是故意去沽名钓誉,有这么富冠全城的家底,公子爷的婚礼也这么寒碜,这众多的亲朋戚友定会私底下嚼舌根,说有钱了反而嫌弃了穷亲戚了等等。因此,这排场既不能太铺张,也不能刻意的去节省,两面都要顾到周全。
本来我们电台打算借这一机会搞一台我们的婚礼直播节目,名义上是为四野做宣传,实质上是想讨好四野,以便日后能有更大更多的广告赞助等会落户我们电台名下。但我与宋云重均不同意,而且他父母的本意也都不愿意太张扬,只是尊重我们,一切取决于我们夫妻二人的意见,才来征询我们而矣!因此我们的婚礼只是作为本地的名企业家的儿子的婚礼的一个普通新闻,在新闻节目中轻描淡写的播出而矣。至于我们婚礼进行的全过程录像,则是由我们私下里请来的人录的,作为我们这一婚姻的起点的一个见证、留念。宋家虽然赫赫有名,但那只是宋云重的父亲宋士临的荣誉,加上我们又不是身在娱乐圈,而且那是的风气还不象如今一样,会凭借名人的什么芝麻绿豆的事也要大肆炒作一番。
所以,我的婚礼一直都是自自然然的按着既定的计划进行着,并没有象某些上了电视的新郎新娘一般该怎么怎么去做,以尽量配合电视镜头等等。
当迎接新娘的车队开进我所处的教委大院之时,我们邻里街坊自然对这么一长溜的车队以及这当中的豪华而啧啧称羡,都说我命好,嫁进了如此豪门,而且新郎官还是如此英俊潇洒丰神俊朗什么什么的,又说我父母好人有好报,能处上这么一门好姻亲。
平时虽然经常和大学时的同学书信或电话联络,对各好友的工作以及行踪都略有知晓,但到我结婚的这天才意识到,竟然有这么多的朋友都跑来广东任职,而且大都已找到较满意的工作部门,并且站稳脚跟,还有好几个竟然在四野旗下的下属公司任职呢!
只可惜我的死党三点一四仍然选择留在武汉,留在一壶酒的身边。当然,以一壶酒高干子弟的身份,自然会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不用象那些普通人家的子弟,为了能多挣一点钱,纷纷跑到广东找机遇,开创自己的新天地。
连我的新娘座架,一共有十七八辆轿车面包车,浩浩荡荡的从我的家乡肇庆向顺德宋云重家进发。
当自己终于亲临其境,才相信那些过来人说结婚当天是多么累人的事儿。特别象宋家这般,宴请的这众多亲戚朋友,当然还有生意场上的众多宾客等,敬茶敬烟敬酒、与众多亲戚朋友拍照留影等,真的团团乱转,没个停时,一天下来累行我就要散架了一般。
当酒宴散尽,我们又要按他们的风俗,拜宗祠历代祖宗神位,敬公婆茶酒还有三姑六婆婆妯娌叔伯等等。直到夜里十点多钟后,我们才算可以歇息喘一口气。
当我与宋云重终于真真正正的被送入洞房,只剩下我们二人之时,对着我这宽敞豪华的新房里面的所有设施,我竟然有着身在梦境之中一般的感觉。
我终于是宋云重的妻子了。
宋云重轻轻的拥住我,深情无限地直视着我的眼睛,柔柔地说:“凤凰,我们终于是夫妻了,我们真正蒂结连理的日子,在今天——一九九三年十月三十日,开始了。”
我将脸深深埋进他坚实宽厚的胸怀中,对他说:“不错,由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夫君,我就是你的妻子了。你喜欢古典诗词,但你有没有看过席慕蓉的那一首《新娘》呢?”
宋云重捧住我的脸,在我唇上深深印了一吻,却不作声,只深情无限地微笑望着我。
“请爱我
但是不要只因为今日我是你的新娘
不要只因为这熏香的风
这五月欧洲的阳光

“请爱我
因为我将与你为侣
共渡人世的沧桑
眷念该如无边的海洋
一次又一次起伏的浪
在白发时重温那起帆的岛
将没有人能记得你的一切
像我能记得那么多 那么好

“爱我 趁青春年少”

我喃喃地轻轻念出了这一首我自从爱上宋云重之后,就深深喜欢上的席慕蓉的《新娘》。因为,多少个夜晚,多少个甜美的梦中,我都曾梦寐以求的理想生活,如今真的就如此真真切切地出现在我的现实生活之中了。
由我懂得自己是女儿身的那一天起,就无数次听那些自己的长辈说起过,女人终有一天是要嫁作他人妇的。及至混沌初开的少女时代,能够听到更多的即将出嫁的大姑娘或新婚的少妇所描述或所虚构的洞房花烛夜的情形,当时幼小的心灵中自然对于这新婚之夜充满好奇,总想着那一定是个无比美妙的夜晚,要不然那些少妇的脸上于羞涩中浮现着多么甜蜜的幸福神情啊!以及那些书中描写的洞房花烛之夜,是多么美妙多么令人陶醉及向往啊。
如今,当现实真真切切的出现在眼前,我却有点不相信这竟然是真的,彷佛就象无数次出现在自己梦中的幻境一般。可一切却又是那么的真真切切,一切都能够触手可及。婚纱、红烛,还有英俊潇洒的爱人,都呈现在自己的眼前。
“你是那疾驰的箭
我就是你翎旁的风声
你是那负伤的鹰
我就是抚慰你的月光
你是那昂然的松
我就是缠绵的藤萝

“愿




你永是我的伴侣
我是你生生世世
温柔的夫君”
宋云重也在我耳边轻轻地念出了席慕蓉的这一首《伴侣》,不过将最后的一句“温柔的妻”改为“温柔的夫君”。
我有点惊喜,我的夫君对我最钟爱的席慕蓉也是如此熟悉,也能随口就念出她的诗句,怎能不叫我爱的无以复加呢!
“不错,我们已经是一对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的伴侣了,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将没有人能记得你的一切,能象我记得的那么多,那么好。”他捧住我的脸,柔声说道。
“爱我,趁青春年少!”我喃喃说道。
“爱你,到地老天荒!”
我们彼此直视对方的眼睛,只觉天地万物都早已不复存在,只有眼前的爱人,和自己紧紧的相拥在一起,在相互感受着彼此的呼吸、脉搏与心跳。
……
我们的蜜月,那可真正的是蜜月。因为我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不用象某些新婚的夫妇一样没有足够的假期,除去结婚摆酒这前后十数天,所剩的假期也就无几了,想去真真正正的过一过蜜月,也都是极其牵强了。而我们,宋云重的假期自不用说,喜欢休多久就多久,而我,虽然属于服务性质的行业,但我所主持的节目并不是什么热门节目,只是深夜收台前的纯音乐节目,可以完全不加注释,单纯的播放一首接一首的音乐亦可,临时调拨人手也完全可以胜任我的这工作。所以,我的婚姻假期也是充裕得很。当然,这里边自然托四野的面子,要不然,谁都不可能有这特权呀!
我们的蜜月,都是在旅途之中度过的。本来有许多人都建议我们出国去,说人的一生中蜜月只有一次,不如借此机会出去走一遭,领略异国风情饱览异国名山大川,至于国内的景点,毕竟比较近,日后可以在短假期之时去游即可。但云重说,仅就我们自己的国家之中,就不泛名胜古迹名山大川,要游当然从自己的祖国开始,至于外国的,那是以后的事了。说到底,以前一直想去的地方没时间去,如今趁这机会一定得先游个痛快再说。况且,我们如今正在蜜月,如果到异国他乡,语言上也是个障碍,二来跟随旅游团的话,来去匆匆的一点都不尽兴,不适合我们时下真真正正的逍遥的心境。
这正合我的心意。于是我们便选择了国内游,而且是不跟随旅行社,真正的自主游。长城、故宫、颐和园……当然,并不是每一个书中所极力推介的景点我们都能一一去游个遍,我们按照着地理位置的线路,有选择地去游览。
当中最令我们难以忘怀的一站,就是黄山了。这并不是说黄山的景色,虽然这也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我这里说的是我们的爱情
在一千八百米高的天都峰上,那锈迹斑斑的铁链上那一串串一把把数不清的、紧紧扣连在一起的连心锁,是最最令我们心潮澎湃,激动不己的。
在山脚之时,我们就早早的选好了一对黄锃光亮的黄铜铸成的连心锁,为的就是在这顶峰之上,将我们的爱情盟证连结在这代表着忠贞爱情的挂满了连心锁的铁链上面。
白雪皑皑之中,我与宋云重相拥在一起,望着这碧空蓝天,我们一起默默祈祷,一起真诚祝福,虔诚地将代表着我们心意的、刻有我们二人名字的铜锁,挂到了这连结有无数把连心锁的姻缘链上。
“老婆,我有个建议。”宋云重在挂上了铜锁之后,忽然对我说。
“说吧。”我勾住他的脖子,把脸贴住他通红但温暖的脸庞。
“每年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我们都要来到这儿,挂上一对我们的连心锁,好吗?”
我不禁为他的这一建议叫好。可一想,便说:“每年呀,似乎有点不太可能,毕竟我们家距这里相隔万里,就算有心,也未必能够实现,不如——三年,或者五年,一定要来这里,再挂一对连心锁,好吗?”
“好,听老婆的,”宋云重在我的脸上深深地印了一个吻,“就五年。爱情只要是长久的,又何用在乎它朝朝暮暮呢?五年,也是一个不错的周期。”
就如此,我们定下了这个坚贞的爱情之约。当时我们的心中,是真真切切地希望我们的婚姻能够一直这么平实悠长的持续下去,以五年为一站,记取我们共同走过的每一个印记的。岂知后来那么多的意想不到的变故,令得我们的爱情诺言,竟然连第一个五年之约都没能兑现,就如此的走向终结。真的后悔当初没按照宋云重最初的建议,每年来一次,最起码,我们都能实现哪怕只有那么一两次的诺言啊!
真是造物弄人!
当然,这是后话了。如今的我们只知道花前月下,弱柳风前;恩恩爱爱,唧唧我我;完全沉浸在新婚的甜蜜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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